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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5:56:51

石狮法院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蔡玉玲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未”爱出发 法佑成长

——石狮法院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若不能给予足够的关心、关爱、陪护和疏导,将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近日,石狮法院在审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时,发现小刚(化名)作为监护人,未能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遂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到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小刚及其妻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子女提示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这是石狮法院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

法润少年心,护航成长路。近年来,石狮法院持续升级“至和爱家”司法品牌,创新构建少年审判保护、矫治、共治“立体防护网”,用专业与温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该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组建了一支由心理咨询师、社工、教师等组成的多元帮教团队,形成“法院+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的立体护苗网络。通过“庭前调查+庭中关怀+判后回访”机制,庭前深入社区、学校,全面细致地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庭中,巧妙引入圆桌审判模式,最大程度缓解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判后,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心理疏导,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

“爸爸妈妈吵架的时候,我和妹妹害怕极了……”一起离婚纠纷中,承办法官发现父母频繁争吵导致孩子出现明显心理应激反应,迅速启动“司法+心理”联动模式。家事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介入疏导,通过沙盘游戏、亲子对话等方式打开孩子心结,并以圆桌调解促成父母达成抚养协议,让孩子重获情感温暖。

而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石狮法院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打造“评估-干预-追踪”三维动态矫治链,配套家庭教育指导令、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等个性化矫治措施,助力迷途知返。

同时,石狮法院密切与石狮市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封存犯罪记录,减轻涉罪未成年人思想负担和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限制,消除标签效应,避免出现犯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受阻的情况。

“在审理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我们发现网络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新‘暗角’。”该院家事少年审判法官指出,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诱骗未成年人,“隔空猥亵”等新型犯罪时有发生。对此,石狮法院把脉开方,及时向教育部门制发相关司法建议,并落实发前沟通、发后督促,主动帮助被建议单位攻克建议落实中的难点,共同推进司法建议落地执行。

该院还联合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司法+N”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通过“一案一策”精准帮扶机制,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一站式服务,帮扶其走出困境。

此外,创新法治教育方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选派12名法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将“庭审观摩”“普法进校园”等活动与法治教育融合,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多年来,石狮法院将司法温度融入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帮教、每一项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坚实屏障,护航他们走向光明的未来,先后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泉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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