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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综治中心创新“综治中心+”模式—— 让刑释人员不再“破罐破摔” “最后一笔分期款项我已经收到了,感谢你们当初不遗余力地调解!”近日,当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综治中心负责人接到宋某打来的电话。这场历时数月的矛盾纠纷化解,不仅解开了宋某与律师罗某的“心结”,更以“综治中心+”模式的精准介入,为一名曾濒临“再陷困境”的刑释人员铺就了回归社会的“温暖之路”。 时间回溯至2017年。当年,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起诉,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当时其辩护律师罗某认为宋某不构成犯罪,为其作无罪辩护,但法院最终以“缓刑期内再犯”为由改判实刑六年。 在监狱服刑六年的宋某出狱后,对罗某心生怨气,认为罗某当时提供的法律服务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并认为其在案件审理期间对自己进行误导,且未按规定流程开具正式发票,遂在出狱后多次到罗某的工作单位讨要说法。 2024年4月,沙县区综治中心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虬江街道刑满释放人员宋某曾到区司法局律管科投诉罗某,因已过投诉期限而被拒绝受理,遂要求虬江街道综治中心及时介入了解情况。 经了解得知,中年失意的宋某在服刑期间遭遇了妻子离婚、生意失败、家中儿子患有重病等一系列打击,对律师罗某的积怨愈发加深,甚至扬言“若得不到赔偿,将采取极端报复行为”。 针对宋某的特殊情况,虬江街道综治中心依托“综治中心+法院”的联动模式,查阅相关案件资料,结合网格员上报信息、司法所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宋某属于典型的“三失一偏”人员,有较大可能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针对该情况,虬江街道综治中心立即组建“综治+司法+公安”的专业联调工作小组。 考虑到宋某特殊的经历,联调工作小组深知这不仅是一起普通的纠纷,更是关乎刑满释放人员是否会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件。为打消宋某“破罐破摔”的消极心态,防止发生极端案事件发生,联调工作小组迅速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背对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联调工作小组成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规范,指出律师罗某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行为。同时,也向宋某阐明法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其不能采取过激行为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联调工作小组成员耐心细致的开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律师罗某同意补偿宋某经济损失20余万元,宋某后续不再以此事投诉罗某。 调解结果极大改善了宋某刑满释放后的经济状况和不满情绪,该起刑满释放人员可能造成极端案事件的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近年来,虬江街道综治中心作为基层矛盾纠纷预警的前哨站,积极创新“综治中心+”模式,通过联动区综治中心,综合分析部门信息,对重点人员、重点事件进行研判预警,及时介入化解矛盾纠纷事件,有力提升基层风险防控化解效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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