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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亿尾虾苗“落户”福清海域 福清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本报讯 近日,福清市沙埔海域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小客人”——4亿尾虾苗。6月6日,福清市检察院与福清市农业农村局、沙埔镇人民政府联合在沙埔镇牛头尾码头附近海域开展“养护水生生物 建设美丽中国”增殖放流活动,以法治之力修复海洋生态,为这片海域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此次在福清沙埔海域投放品种为对虾,共计投放约4亿尾。活动现场,福清市检察院与农业农村局组织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专家对水域环境,苗种的质量、规格、数量进行检查、测量、计数。经严格检测,专家表示沙埔牛头尾码头附近海域是对虾的自然栖息地,对虾苗种规格整齐、活力强、体表光滑无附着物,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规定。 准备就绪后,工作人员将装满虾苗的容器搬至放流口,在专业人员指导下,4亿尾对虾苗种顺着特制的滑道快速游向大海。这些虾苗不仅有效补充海洋生物种群数量,也对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检察官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现场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共同守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此次活动是福清市检察院进一步落实福州市检察院“海上福州·检护蔚蓝”专项行动部署,推进海洋生态修复的又一重要举措。“增殖放流是恢复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方式,既能补充海洋生物种群数量,也可以有效保持生物多样性,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福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让海洋更蓝、渔业更兴、生态更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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