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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04:09

临期商品引纠纷 高效调解化心结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婷凤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货款也收回了,合作也保住了,谢谢你们!”近日,小商品批发店主老郑将一面印有“先行调解办难题 狮法和谐化纠纷”的锦旗送至石狮法院特邀调解员李逢彪手中。

此前,老郑向一家小卖部店主老吴供应一批小商品,约定收货次日就要结清货款。然而,吴某收货后,发现小部分商品临近保质期,认为老郑发货时没有严格把关,担心影响商品销售导致亏本,所以不愿意支付货款。老郑多次沟通无果,遂诉至石狮法院,要求老吴支付货款。

收到案件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认为该案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遂将案件分流给驻庭调解员李逢彪进行先行调解。李逢彪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但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当他拨通老吴电话时,对方语气冰冷,表明不会参加任何调解,说完直接挂断了电话。

“如果不能让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这起纠纷可能无法解决,也可能让两家商户因一场纠纷失去长期合作机会。”面对老吴的拒绝沟通,李逢彪没有气馁,通过多种渠道,联合小卖部经营地的社区调解员,一同到老吴店铺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终于说服老吴同意参加现场调解。

“没想到老郑也坑我,临期产品让我怎么卖?钱我是不会付的,这批货让他自己拿回去,以后也不会再和他合作了!”调解过程中,老吴态度坚决,拒绝支付货款。

“这批商品出库前我有简单检查,但是因为种类繁多,就没有仔细核对每一件商品的生产日期。”老郑满心委屈,同意作出让步,“这次确实是我没有注意,但是因小部分商品就把整批货否定了也不合理,大不了那些临期的商品货款免了!”

“小本生意信誉是生存之本,案件标的虽小,但若进入诉讼程序费时耗力,经营的店铺可能因纠纷影响声誉。老郑作为供货商,若因这笔货款闹上法庭,也可能导致上下游订单违约。案件虽小,但影响的都是往后生意的‘里子’。”李逢彪抓住商户重视信誉的心理,从法理、情理切入剖析利弊。

在李逢彪耐心的沟通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李逢彪趁热打铁,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剔除临期产品,老吴分三次付清剩余货款。

“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仔细核验商品信息,保质保量提供商品。”达成调解协议后,老郑当场表态。李逢彪也借此机会,就规范验货流程、留存凭证等向双方提出法律建议。

该起纠纷的高效化解,为老郑避免了诉讼之累,节约了时间成本,亦维护了其与老吴的合作关系。这面锦旗,更是老郑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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