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年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高质效履职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2024年6月以来,洛江区检察院全面履行“打击犯罪+修复监督”检察职责,依法打击污染环境、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提起公诉11人。在办案中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被告人合计补植复绿5.18亩、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17.1万元、购买林业碳汇551吨,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同时,该院加强行刑反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对2名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此外,洛江区检察院联合自然资源局、公安机关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巡山护林活动,围绕某地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违规倾倒堆放、侵占林地资源、影响周边生态环境等问题,通过行政公益检察监督,邀请环保领域“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专业意见,督促清理建筑垃圾560余吨、补植林木1500株、恢复林地近3亩。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