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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曾国诗、柳铨坤、姜小清、王元福4人因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获见义勇为表彰。 颁发仪式上,4名捐献者依次领到了荣誉证书和慰问金。面对这份荣誉,4人均表示,捐献造血干细胞只是单纯想帮助他人,没想到还能获评见义勇为,这对他们来说是莫大的鼓励。 经调查核实,曾国诗、柳铨坤、姜小清、王元福4人的人道善举使患者获得重生,他们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以及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的通知(试行)》的规定,4人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据介绍,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于2024年11月27日研究决定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表扬奖励、慰问救助等范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加入造血干细胞无偿捐献行列,让更多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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