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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5:41:56

周宁:“所所联动”调解工伤纠纷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陈晓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工伤赔偿纠纷是基层劳动关系中的常见矛盾,2024年10月周宁县礼门乡发生的这起工伤纠纷案具有典型意义。工人张某某在作业中右手骨折后,虽雇主李某支付了前期医疗费用,但双方对6.6万元赔偿金额存在严重分歧,导致纠纷升级。近日,礼门司法所创新采用“所所联动”机制,联合周宁县综治中心、狮城司法所组成专业调解团队,通过实地调查、法律释明和案例比对,最终促成双方以5万元赔偿达成和解。

2024年10月15日,张某某受雇于李某在礼门乡某村当小工。当天,意外发生,导致张某某右手受伤。10月16日,经周宁县医院检查,张某某右手第五指指骨骨折,且患有2型糖尿病。其间,雇佣方李某全额支付了张某某在医院期间诊断治疗的全部费用,但双方对后续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从而引发纠纷。

双方当事人私下多次协商无果,张某某对方李某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满,便寻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礼门司法所接到调解纠纷申请后,迅速与周宁县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狮城司法所开展合作,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

因张某某居住在狮城镇,不便前往礼门调解,今年6月16日下午,礼门司法所调解员赶赴周宁县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与金牌调解员以及狮城司法所调解员共同对当事人开展调查谈话。

经过调查谈话得知,李某在张某某受伤后积极配合张某某治疗工作,并且支付了张某某在医院期间的全额费用,态度积极,但认为张某某提出的6.6万元的赔偿额过高。而张某某认为,自己在受伤期间无法工作,需要对方补偿误工费,并且因为多次协商未果所产生的交通费,还有因伤病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要求李某补偿6.6万元是合理诉求。

三方调解员立刻抓住矛盾重点,本次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愿,矛盾的关键点在于补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通过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往案例分析,并结合本次纠纷实际情况,调解员不但缓和了当事人的情绪,并且让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重新商议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三方调解员耐心释法说理,6月16日傍晚,在调解会上,调解员提出了李某承担张某某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共计5万元,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双方当事人当场签署协议书,本次纠纷至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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