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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15:27:19

杂货铺里的特殊听证会

作者:本报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黄雨辰 黄梦珊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7月21日,罗源县飞竹乡陶洋村的一家杂货铺里,几名检察官和听证员围坐在轮椅老人陈某身旁,头顶的老式风扇吱呀转动,桌上“司法救助听证会”的红色横幅格外醒目。

“我从没想过检察官会来我家开听证会,真的已经帮了我很多。”陈某用双肘撑着轮椅,脊柱严重侧弯的身体几乎蜷缩成一道弧线。

此事要从几十年前说起。1995年8月,陈某与胡某登记结婚,可24年前,妻子胡某离家出走后音讯全无,留下幼子。这漫长的岁月中,因身患严重脊柱侧弯、双下肢无法行走而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陈某,仅靠双肘在轮椅上支撑着艰难度日,还将儿子独自拉扯长大。

如今已年近六旬的陈某作为独生子女父亲,本可申领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缓解困境,“当时想申请补助,可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必须要配偶签字。”陈某回忆时苦笑道。因无配偶签字导致其不符合申领条件,那本该象征幸福的婚姻,像一道无形的锁,成了他行使合法权益的无形阻碍。

5月初,陈某有意愿通过诉讼解除与胡某的婚姻关系,遂向罗源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在收到陈某的支持起诉申请后,检察机关立即上门走访,进一步深入了解其具体诉求、身体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

走访中,检察机关发现陈某行动不便、家庭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陈某与胡某长期分居达24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5月14日,罗源县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梳理证据、指明诉讼路径等方式,为陈某搭建了一条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实桥梁。同时考虑到陈某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将开庭地点搬到了陈某的家门口,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准予陈某与胡某离婚。随着判决生效,陈某终于挣脱了婚姻的桎梏,随即申领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并顺利通过审核,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以实现。

“这张纸困了我半辈子,今天终于‘松绑’了。”法槌落下时,陈某看着那张皱巴巴的结婚证松了口气。

然而检察机关的目光并未停滞于审判程序的终结,便有了开头的这场司法救助案件特殊听证会。检察机关考虑到陈某一级伤残、劳动能力丧失、家庭经济极度拮据等情况,变“坐堂办案”为主动上门提升司法服务,把听证室“搬”到申请人所在杂货铺,开展上门听证,通过“下沉式”听证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法律依据,申请人对其生活困难情况进行陈述,听证员围绕案情以及对申请人是否予以救助进行评议,最终形成同意救助申请的一致意见。会后,检察机关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陈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

“这下更有盼头了。”拿到司法救助金后,陈某望着杂货铺门前洒落的夏日阳光轻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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