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5-08-13 15:44:31

顺昌县检察院公诉一起滥伐林木案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曹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兰某、陈某滥伐林木一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福建省洋口国有林场顺昌县人民法院自然保护地生态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8月,兰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指使陈某对涉案山场的林木进行采伐。随后,陈某又将该采伐事宜委托他人,由他人雇用工人对山场林木进行采伐并售卖。经鉴定,被采伐的林木立木蓄积量为49.1133立方米。兰某、陈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

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和庭审情况,提出了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兰某有期徒刑7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顺昌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予以采纳。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引导兰某、陈某自愿认购3521元的碳汇量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2人分别缴纳1.5万元的生态修复金,用于从顺昌县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项目库中选取的顺昌县洋墩乡洋墩村古树名木养护项目。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