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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5:37:34

骗卖微信账号 男子被判刑罚

作者:吴静婷 郑清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为牟取利益,一男子骗取他人微信账号并贩卖。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间,张某伙同马某(已判决)通过在网上编造“免费赠送游戏皮肤”“提供红包福利”等话术,骗取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49个,并贩卖给他人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违法所得共计26420元。2023年5月至8月间,张某等人骗取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19个,并贩卖给他人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违法所得共计9350元。

2022年12月26日,苏某被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通过马某等人贩卖的微信号诈骗钱款。之后,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查获马某,并循线将张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缴9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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