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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2:39:20

福清法院开展“涉民生涉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梅清 林怡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执”击现场 惠民暖企

——福清法院开展“涉民生涉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八闽执击 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统一部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福清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涉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此次行动选取一批涉民生及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重点案件为目标,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确保攻坚任务取得实效。

现场一:

分期履行,和解!

在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陈某华金融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金额为25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华始终以各种理由逃避履行生效法律义务,拒绝报告财产,甚至妄图通过“失联”来逃避执行。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开展上门走访,均一无所获。

此次行动中,在某银行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快速锁定陈某华行踪,第一时间奔赴目标现场,并将其依法拘传至福清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的过程中,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反复做工作,陈某华表示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

为此,执行干警向某银行说明陈某华当前的实际情况,建议对陈某华采用分期履行的方式,同时向陈某华说明了未按时分期付款的法律后果。最终,某银行表示理解,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陈某华当场支付5000元款项后,剩余执行款约定每月履行3500元,直至结清为止。

执行现场二:

拒不履行,拘留!

在申请执行人施某水与被执行人施某钦民间借贷案中,执行金额为100万元。此前,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施某钦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施某水提供的线索赶到施某钦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为妥善化解矛盾,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执行干警不断向施某钦释明法理、耐心劝说,但其仍不予理会,声称手里没钱、无法履行义务。

鉴于施某钦拒不履行的行为,为维护司法权威,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当天,法院依法对施某钦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

现场三:

现场支付,执结!

在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郭某因车祸致一级伤残,法院判决许某需赔偿郭某56.6万元。

许某名下车辆被法院拍卖后,执行干警查询了许某的银行存款、工商、证券等财产情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还多次前往许某住处,但始终未发现其下落。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上门,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许某。执行干警将许某带至调解室后,一边向其讲述郭某的生活困难,一边条分缕析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及社会信用惩戒。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协调下,许某联系其家属现场支付给郭某25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5人,执行案件12起,拘传8人,拘留3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发放案款280万元,执行到位金额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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