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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8:07:54

惯犯重操旧业 再盗电池获刑

作者:洪顺珠 郑伟秋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在短短两个月内,一男子先后8次盗窃多辆电动车电池。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方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方某曾因盗窃“五进宫”,最近因无固定收入选择重操旧业,盗窃电动车电池并以低价销赃。今年2月至4月间,方某先后8次到学校、广场、小区门口等多个公共场所,用螺丝刀撬开电动车的电池盖板,将电池盗走。方某共盗走32个电池及一辆电动摩托车,非法获利共计1450元。多名被害人报警,方某被警方抓获。案发后,方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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