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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山”之间播撒法治种子 ——华安县打造“蒲公英”高山少数民族普法工作品牌 “歌呼踏蹄,一人唱,众皆和……”《北史》中记载的高山族拉手舞,穿越千年时光,如今在华安县的青山绿水间,与法治的节拍共鸣。 华安县立足高山族特色,将普法工作与民族特色深度融合,创新打造“蒲公英”高山少数民族普法工作品牌。 如今,法治的种子,如蒲公英般轻盈,乘着乡风民情,在高山村落扎根、生长。 入乡间阡陌 解急难愁盼 普法工作,关键在于“接地气”。华安县将法律知识融入高山族群众的日常烟火中,让法治成为触手可及的生活指南。 如何让艰涩的法律条文“飞入寻常百姓家”?华安县司法局的答案是:走进村寨,坐到群众身边。如定期举办的律师座谈会上,没有照本宣科,而是针对少数民族群众常遇问题“对症下药”。律师用大白话拆解法律概念,现场答疑解惑,力求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 与此同时,身穿蓝马甲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带着图文并茂的宣传册,穿梭于村头巷尾,走进少数民族同胞聚集地。他们不搞“大水漫灌”,偏爱“细雨润物”,在唠家常的亲切氛围中,将法治意识点滴渗透。 对于寻求法律帮助的少数民族群众,一条畅通的法律援助渠道尤为重要。无论是外出务工遭遇欠薪,还是面临侵权纠纷,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 “以前遇到事儿不知道找谁,现在心里有底了,法律就是我们最坚实的‘靠山’。”一位曾通过援助维权成功的高山族同胞感慨道。 融千年歌舞 谱法治新章 华安的普法实践,妙在“活化”了文化传统。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山族拉手舞,成为普法宣传的新载体,实现非遗传承与法治建设的“双向奔赴”。 “非遗+普法”是华安县打造“蒲公英”高山少数民族普法工作品牌的一大生动实践。拉手舞是高山族历史最悠久、流传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舞蹈形式。2008年6月,华安高山族拉手舞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同时,将法律知识融入其中,带给高山族同胞。 在热闹的非遗共学活动现场,华安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的干部与高山族舞蹈队成员一同跳起拉手舞、打起抛陀螺。 “大家看,咱们跳舞讲究协作互助,处理邻里关系也一样,要守法律、讲规矩。”舞歇间隙,“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巧妙地对民法典中的邻里条款进行通俗讲解,引得众人频频点头。法律知识伴着欢声笑语,入脑入心。 华安县检察院还为非遗传承保驾护航。在了解到非遗保护面临的困境后,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高山族非遗保护步入法治化轨道。 更值得一提的是,5位高山族同胞被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让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直接参与法治实践,也让法律知识以更接地气的方式融入非遗传承的日常中。 “没想到我们跳舞的人,还能为保护自己的文化贡献一份法治力量。”一位受聘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十分自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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