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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28:25

车辆未投交强险 肇事车主担主责

作者:陈艺蓉 林敏兰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漳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肇事车主赔偿伤者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

2024年9月,黄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且未投保交强险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老头乐”上路行驶。途中,其车辆与横过道路的林某所驾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林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导致林某构成九级伤残,并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

漳浦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无论车辆因何原因未投保交强险,车主都必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因此,黄某虽辩称车辆无法投保,但仍需依法赔偿林某的各项损失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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