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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建议书实现“三方共赢” ——厦门思明法院采用“带押过户+贷款重组”方案化解房产纠纷 一起看似普通的房产纠纷案件,背后却牵动着两个年轻人的新生活与金融机构的债权安全。面对恋爱期间共同购房、分手后引发的复杂纠纷,厦门思明法院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拍卖方式,而是通过司法建议书,采用“带押过户+贷款重组”方案,成功化解了两起关联案件,实现了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与银行三方权益的平衡与保障。 共有房产成困局 这起案件始于一段美好的恋情。申请执行人小尧与被执行人小蕾曾是一对恋人,在感情甜蜜期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为两人共同所有,并一起向银行办理抵押按揭。然而,随着感情破裂分手,这套曾经承载着美好憧憬的“爱巢”变成了双方都不愿面对的“包袱”。 分手后,双方因购房款、按揭款等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小尧将小蕾起诉至思明法院,要求其偿还购房款、按揭款等共计50余万元。在此期间,房子的按揭贷款原本一直由小尧按月偿还,但因双方矛盾激化,小尧停止继续还款。这一停贷行为不仅加剧了双方对立,还引发银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对两人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共同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此时,案件进入了更加复杂的阶段。小尧已经组建新的家庭,但名下仍挂着与前女友的共有房产,这让他备感困扰。“不仅要追讨50多万元的款项,还要面对银行的催债,这套房子就像一根刺,深深扎在我的新生活中。”小尧无奈地告诉法官。因此,他的态度十分坚决,要求法院拍卖这套房产,彻底了结这桩烦心事。 执行法官在初步采取执行措施,冻结小蕾账户10余万元后,曾考虑按照常规程序拍卖房产。但深入调查后,执行法官发现这起案件远不是简单的拍卖就能解决的。小蕾除了这套共有房产的份额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更为棘手的是,经过评估,这套房子的市场价值已经不足以全额清偿银行的抵押债权。如果强行拍卖,不仅银行债权无法得到全额清偿,还会出现数十万元资金缺口。这意味着,小尧和小蕾不仅会失去这套共有房产,还要额外背负数十万元债务。 “这是一个典型的多输局面。”执行法官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寻找更优的解决方案,不能简单按照传统执行路径处理。 审执协同破壁垒 面对这一困境,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按照“拍卖清抵押”的常规路径处理,而是决定先深入了解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诉求。 “我们首先与小尧深入沟通。”执行法官回忆道,“我们在交流中发现,小尧并不是非要逼着卖房不可,而是希望尽快摆脱这个困扰他新生活的‘包袱’。只要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他愿意考虑其他方案。” 然而,说服小蕾接受新方案的过程并不轻松。执行法官透露,案件初期,小尧坚决要求拍卖房产,而小蕾对此较为抵触,情绪反应较大。“经过我们历时3个多月的耐心沟通和释法明理,她才逐渐卸下思想包袱,接受了新的解决方案。” 在摸清案件症结后,执行法官研究出了第一个突破口,即“共有份额换债务”的履行方案。经过多次耐心协调,小尧最终表示,只要小蕾放弃共有份额,他愿意继续支付按揭,并免除小蕾的债务,不再追讨那50多万元。 就在大家以为僵局即将打破时,新的问题出现了。房产上的银行抵押登记成为横亘在面前的又一道障碍。小蕾放弃共有份额,意味着要求银行放弃对小蕾的追偿,并放弃对小蕾共有份额的抵押权。这对于国有金融机构而言是一个没有先例的操作,显然难以实现。 “当时确实感到棘手。”执行法官坦言,“但我们没有放弃,发现银行起诉两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正在本院审理,这让我们看到了新的希望——或许可以通过审判和执行的协同配合,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法官立即启动审执协调机制,执行局与金融审判团队召开了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在会上,审判庭法官详细介绍了银行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执行局则深入分析了房产处置面临的实际困境。经过充分研讨和论证,大家创新性地提出了“带押过户+贷款重组”的双重解决方案。这一方案的核心在于,在不变更银行抵押权的前提下,将小蕾的房产份额直接过户至小尧名下,同时由银行变更调整按揭贷款合同,与小尧协商制定新的还款方案。 “这个创新方案的灵感来源于民法典中关于带押过户的规定。”承办法官解释说,“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这为我们的方案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只是简单地拍卖房产,虽然可以结案,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还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 建议函打通关节 “银行方面最初认为这个方案在内部审批流程上需要突破常规。”执行法官透露,“为了推动方案落地,法院主动向抵押银行出具了调解建议函,为方案的合规性提供司法层面的说明和支持。” 这一做法需要法院进行审慎的考量。执行法官解释说,此类创新方案需要法院与金融机构共同配合推进,双方都基于对案件情况的综合判断承担着相应的责任。“我们经过全面评估,认为小尧的诚信度和还款意愿较高,这个方案不仅能够实质性解决纠纷,也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执行法官表示。 这份建议函可谓精心设计,它不仅详细说明了案件的特殊情况,还深入分析了和解方案的比较优势。明确指出,传统的拍卖处置不仅会导致房产价值折损,还可能使银行债权无法全额受偿。而采用“带押过户+贷款重组”方案,既能保障金融机构的债权安全,又能避免强制执行对各方关系造成进一步破坏,实现多方共赢。 “这份建议函可以说起到了关键作用。”承办法官表示,建议函不仅详细阐述了法律依据,还从银行实际利益出发,通过专业的分析说服了银行方面。法院特别强调,这一方案既能帮助银行避免出现不良资产,又能维护银行的社会形象,这些因素最终打动了银行决策层。 在法院的积极协调下,银行经过认真研究和内部审议,最终同意了这一创新方案。小蕾无须先行清偿抵押,而是直接将房产份额带押过户至小尧名下。小尧不再向小蕾追债,并自愿承担剩余的按揭贷款。银行则变更调整按揭贷款合同,与小尧商定新的还款计划。三方顺利达成一致意见,既保住了债权,又规避了风险。 最终,这起困扰多方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小尧卸下了困扰新家的旧债包袱,新婚生活不再受干扰;小蕾也摆脱了债务纠纷的拖累,开始新生活;银行债权也得到有效保障,避免了贷款变成坏账的风险。一份司法建议书,成功化解了两起关联案件,真正实现了“三方共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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