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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明知自己喝酒,依然自告奋勇要载朋友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袁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5年5月6日14时许,袁某和好友李某喝酒散场后,坚持驾驶摩托车载李某回家,沿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兴景路往仁和路方向行驶,碰撞路沿石后摔倒,造成袁某受伤及摩托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袁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4.6mg/100ml。经事故责任认定,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发后,袁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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