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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15:05

建宁县检察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实践纪实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王鑫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检察蓝”铸就“守护盾”

——建宁县检察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实践纪实

近年来,建宁县检察院深入贯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聚焦妇女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监督为己任,以治理为延伸,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为抓手,推动构建集“惩治、预防、救助、治理”于一体的全方位保护体系,努力织就一张既有法律刚性、又具司法柔性的权益保护网。

从“惩治犯罪”到“全面保护”

建宁县检察院始终将强奸、强制猥亵、虐待等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2023年以来,该院共依法起诉此类刑事案件7件7人,始终保持对这类犯罪的高压态势。

办案中,该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特殊、优先保护理念,积极探索“一案多查、一体履职”的办案模式,力求在惩处犯罪的同时,最大程度修复社会关系,抚平受害人创伤。

2025年7月,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被害人小芳(化名)情绪极度低落,存在自伤倾向,其家庭也因案件陷入经济困境,面临辍学风险。第一检察部在依法快速办理案件的同时,立即将救助线索移送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申检察官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上门指导家属准备材料,在较短时间内将救助金发放到位,解了家庭的燃眉之急;同时,主动对接县妇联、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为小芳提供长期心理疏导和学业支持,帮助她逐步走出心理阴影。

“我们希望这笔救助金不仅是一份经济支持,更是一份重新开始的勇气和希望。”承办检察官如是说。这种“刑事惩处+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的全链条保护模式,体现了检察履职从“案结事了”向“事了人和”的深层转变。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涉及多个环节,仅靠检察机关难以形成保护闭环。建宁县检察院积极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构建多部门协同保护格局。

在民事检察领域,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妇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针对违规冻结低保账户、执行异议审查滞后等不当情形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对侵害妇女实体和程序权利的违法行为监督,督促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助推执行规范;办理涉妇女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纠正程序转换裁定书未送达、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等问题,保障妇女平等行使诉权。

支持起诉为诉讼能力偏弱的妇女儿童提撑起“保护伞”。2023年10月,面对19名女性农民工被长期拖欠工资、多次索要无门的困境,该院主动介入,检察官一方面安抚工友情绪,引导她们依法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调查核实权,帮助她们收集、固定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关键证据。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该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派员出庭支持起诉,最终帮助19名女工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共计33万余元。

同时,针对行政非诉执行领域的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法律监督活动。针对移送法院申请执行社会抚养费且尚未执行终结的案件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涉社会抚养费10.27万元,切实保护妇女财产权益。


从“个案办理”到“源头预防”

“惩处已然”固不可少,“防其未然”更为根本。建宁县检察院秉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积极探索通过检察履职促进源头治理、预防侵害发生的有效路径,努力将权益保护的关口前移。

2024年3月,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接到一条线索,称本地部分网络招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条款,直接侵犯妇女平等就业权。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积极与县民政局、人社局开展磋商,并向相关企业开展“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专题普法宣传。宣传中,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规定,以案释法,深刻阐述了就业性别歧视的违法性及其社会危害。经督促,相关用人单位修改了含有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推动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为妇女营造了公平就业的法治环境。

这种“抓前端、治未病”的系统思维,同样贯穿于该院的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扶工作。2023年以来,该院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活动目标,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主动了解妇女因遭受不法侵害导致损失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告知申请救助途径,协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地方政府、民政、教育等部门支持,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办理低保、减免医疗费用、解决就学等社会帮扶,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有效提升了救助效果。2023年以来,该院共救助困难妇女7人,帮助2名救助对象解决医保、减免相关费用、协调解决家属就学问题。

从助力讨薪维权到守护就业公平,从依法严惩犯罪到精准开展多元救助,建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在细处、落在实处。展望未来,该院将继续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更富温度检察服务、更为周全司法保护,生动诠释新时代“检察蓝”的初心使命与责任担当,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建宁、法治建宁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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