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10个关键词解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向大会作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47970件。 2025年11月10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 关键词1:维护安全稳定 【案例】 孙某某使用通信软件窃取大量个人QQ、微信、支付宝等软件账号信息和信用卡、车主等信息,非法出售牟利。莆田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孙某某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判处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50万元,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宽严相济惩治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24777人、提起公诉52115人,全省社会大局持续保持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1548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陈年命案重案7人。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起诉网络犯罪11110人。维护公民网络权益,起诉侵犯个人信息、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214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619人。参与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治理,起诉国企、医药、工程建设、殡葬等领域职务犯罪309人。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得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郑时奋: 2025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办理了一系列高质量案件,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建设,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伸张正义,保护群众权益,引领法治信仰。 关键词2:服务高质量发展 【案例】 某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班某某伙同他人违规进行场外配资。客户冯某某将3000万元本金交由班某某进行股票配资,班某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本金及利润。侦查机关以“冯某某被合同诈骗”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冻结相关资金2836万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时发现,该案存在管辖异议、违规采取强制措施、超范围冻结财产等问题,提出检察意见,督促解除相应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建设,制定20条检察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001人;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立案10件、撤案63件,纠正不当冻结财产3500余万元,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435件。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99人,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87件。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212人,办理公益诉讼1390件,监督修复受损山水林田934亩。依法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办理涉台案件85件。连续举办十届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依法办理涉外案件1749件、司法协助案件47件。
2025年9月5日,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在福建莆田召开,109位两岸法学实务界、理论界人士齐聚一堂,共同回顾研讨会十年发展历程、总结成果、展望未来愿景。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镍业镍铁部副部长 陈佑东: 对于企业来说,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建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法”护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有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用更精准的法律监督、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护航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关键词3:深化检护民生 【案例】 2024年底,省残联向省检察院反映全省现有听力残疾人15.3万人、言语残疾人1.3万人,对120医疗急救无障碍呼救有着迫切需求。省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方式与省卫健委开展案件磋商,联合建立省级无障碍环境建设协作机制,推动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听力、言语障碍人士无障碍呼救系统,让“无声呼救”被听见。 【解读】 民有所盼,“检”有所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保障群众“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481人,办理公益诉讼578件。依法护航安全生产,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96人,办理公益诉讼284件,推动加强风险隐患治理。开展违规发放养老金专项监督,督促追缴违规发放资金187万元,守好百姓“救命钱”“养老钱”。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1598人。参与治理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人,办理劳动争议监督886件,帮助追索欠薪1580万元。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办理公益诉讼117件。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伸出援手,发放司法救助金1300余万元。 【代表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漳平市永福镇西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东海: 针对当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外卖餐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污染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重要流域水环境治理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为抓手,通过检察建议、磋商、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做实检察为民,推出更多优质法治产品,让公益诉讼制度真正成为守护美好生活、增进民生福祉的坚实保障。 关键词4: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案例】 深夜,福州市区一家私立医院的一间诊室灯还亮着。“B超显示,女孩已怀孕,可她才13岁。”医生心里咯噔一下,随后隐去女孩姓名,将诊疗信息“一键报告”。强制报告是医护人员的义务。如今,这个“举手之劳”,连同“春蕾安全员”“督促监护令”等多项福建检察经验和创新机制,被正式写入《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检察履职还助推新业态治理立规定制、明确监管职责,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安全的成长环境。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出重拳、“零容忍”,起诉2486人,联合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指引、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救助机制。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245人;对符合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特别是初犯、偶犯,依法附条件不起诉493人。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督促送教矫治罪错未成年人133名。首创的督促监护令、春蕾安全员等制度,被纳入《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省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5年来首次“双下降”。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泰宁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梁求玉: 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我一直在关注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法治建设等方面的扎实作为,让我感到很欣慰。特别是检察机关针对乡镇学校共性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并发送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配套措施,杜绝安全隐患,体现检察机关“脚到、眼到、心到”,走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最后一公里”。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完善留守儿童法治服务保障体系,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做在日常,用法治力量织密织牢保护网。 关键词5:用心办理群众信访 【案例】 林女士与周某因相邻权纠纷发生肢体冲突,致林女士轻伤二级。得知周某被不起诉后,林女士不服,向厦门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全面复查,检察机关认定原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包案院领导带案下访,多次当面听取林女士诉求,把法理、情理、事理逐一讲清讲透。了解到林女士家庭经济困难后,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并推动多元救助。最终,林女士撤回申诉。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县级检察院入驻全覆盖。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共接收信访23775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99.36%,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提升。深化重复信访积案攻坚,制定检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规定,三级院领导包案办理信访1030件,就地“解法结”“化心结”,全省检察信访总量、重复信访数量稳步下降。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厝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詹雪梅: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以“治未病”思维前置化解矛盾,引入公检法执行联动调处、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司联调”机制,积极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无讼”愿景融入乡村社会治理实践,彰显检察机关在推动基层治理中的责任担当,值得点赞。希望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触角向基层末梢延伸,向矛盾源头延伸,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6: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案例】 看似寻常的一起交通事故,在现场却未发现刹车痕迹、肇事者事后丢弃行车记录仪、出事后不救助,尸体上呈现二次加害的伤情……种种迹象引起检察官的警觉,这个案件并不简单!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经审查分析,第一时间向三明市检察院汇报,两级检察院会商后,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补强证据,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办案组决定改变案件定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起由三明市检察院办理的“练某某故意杀人案”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原则,依法不批捕10318人、不起诉8179人。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56件、撤案1295件,追加逮捕665人、追加起诉177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60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2件,法院已审结133件,改判、发回重审97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检察,配合最高检对闽江监狱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组织对8个监狱、4个看守所开展跨地市交叉巡回检察,实现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纠正监管执法和刑罚执行问题1948个。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检察,纠正脱漏虚管498人,督促处置涉案财物5012万元。 【代表印象】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黄茂兴: 检察机关在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中,创造性地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和贴民心的工作做法,令人印象深刻。展望未来,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监督的智能化水平。同时,强化各检察职能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更强大的监督合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实践中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关键词7:做强民事检察监督 【案例】 范某甲、范某乙伙同他人利用江某等6名精神障碍患者身份信息,多次骗取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累计130余万元。因到期后未偿还,多家银行起诉,法院判决江某等6人偿还贷款及利息。2024年10月,当地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法院重审期间,检察机关主动履职,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促成实际用款人范某乙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相关涉案银行在实现债权后主动撤诉。2025年8月,范某甲、范某乙等人因犯贷款诈骗罪等罪被追究刑事责任。2025年11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2025年11月12日至14日,福建省检察院邀请厦门、漳州、泉州、龙岩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到南平交叉视察工作,详细了解检察机关开展听证等工作情况。 【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8件,法院已审结182件,改变率92.8%。坚持维护裁判权威与保障当事人权益并重,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704件正确裁判,做好释法说理,促使服判息诉。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16件。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开展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91件,起诉拒执犯罪402人。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纠正打“假官司”129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27人。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龙岩市永定区万家兔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张曲萍: 检察机关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的参与主体在主观上具有合谋性、诉讼过程具有非对抗性、作案手段具有隐蔽性等特点,加大审查力度,认真分析案情,在办案中发现虚假诉讼的踪迹,不断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助力社会诚信建设,取得明显的监督成效。希望检察机关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加强调查核实,增强监督刚性,加大惩治力度,推进协同共治,完善综合预防,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关键词8:精准开展行政检察监督 【案例】 多年前,钟某某等5人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因被征地后相关社保待遇一直未落实,钟某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诉请所在地区政府履行职责,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待遇。法院以该诉讼请求不属于县级政府法定职权为由裁定驳回。钟某某等人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省检察院联合属地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为钟某某等人办理失地社保手续,并补发社保金,实质性化解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已审结13件,改变率92.3%;对行政诉讼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52件,对诉讼监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04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9件,发布检法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优秀案例。深化行刑双向衔接,督促移送涉嫌犯罪88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847人,行政机关已处罚3529人,既避免过罚不当,又防止不刑不罚。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志国: 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特别是2025年监督纠正了“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相关行政处罚,为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划下了一道“红线”。希望检察机关以更精准服务、更有力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关键词9:加强检察公益诉讼 【案例】 闽西的“中央红色交通线”蜿蜒山间,为红军长征及党中央联络贡献巨大。龙岩境内共有60处“中央红色交通线”旧址,多年来,部分旧址存在破损、管护不力、周边环境遭到破坏等问题,使历史文化和革命文物价值受损。针对旧址偏远分散、保护等级不同、修缮资金不足等难题,龙岩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专项排查保护线索,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完善保护规划,让红色精神薪火相传。 2025年7月17日,福建省检察院举办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十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践成果,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白皮书》。 【解读】 2025年是检察公益诉讼福建实践10周年。10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2.5万余件,覆盖现行14个法定领域。以配合推进专门立法为契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2025年办理公益诉讼3568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773件,回复整改率97.6%;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提起诉讼197件。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155件。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厦门市湖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四级调研员 傅冰洁: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14个领域,让生态保护更有力度、民生守护更有温度。这是检察机关以改革思维破解公益保护难题,以创新举措完善法律监督体系的生动实践,更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活样本。希望检察机关持续守正创新,深化公益诉讼机制改革,提升履职质效,让法治力量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厚植民生福祉。 关键词10:锻造检察铁军 【案例】 “你们从守护‘绿水青山’的庄严承诺,到探索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一等功的荣誉,见证着你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忠诚与情怀。”2025年福建省“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的致敬辞,对“年度法治人物(集体)”南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给予这样的评价。 【解读】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全面加强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连续三年开展“评庭评案评选”活动,举办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9个案件入选全国优秀公诉庭、优秀法律文书。完善一线“全科检察官”培养模式,漳州龙文“全科检星”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110个检察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吴雅芳获评“全国先进工作者”。
2025年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全国先进工作者、晋江市检察院吴雅芳受邀在会上分享自己从检25年来扎根基层、履职办案的经验体会并答记者问。 全省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和回复省人大代表意见381条。办结省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建议16件,专题报告办理情况。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接受专题询问。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5件。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省检察院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交叉视察,三级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活动500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支持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特约检察员等依法履职,对不捕不诉、控告申诉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3684次。 【代表印象】 省人大代表、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主任 岳辉: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关键靠人才、靠过硬的队伍。新时代新征程,希望检察机关持续以检察队伍建设品牌为抓手,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理念、履职能力、管理体系、培养机制的现代化,努力锻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2026,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2026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落实“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重要要求,坚持检察履职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深入开展“三争”行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全省“十五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突出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道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严格落实党管检察工作制度,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坚决扛起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恶性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维护经济金融安全,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责,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福建特色发展,统筹推进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涉外涉侨检察、闽台检察交流等工作。 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依法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民生司法保护,着力解决危害食药安全、侵害劳动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治理。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做好检察普法工作。 四是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做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强化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推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协同解决“执行难”,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抓实法定领域办案。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 五是持续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保障。统筹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一体推进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建设。深化人才强检、科技强检,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推动“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巡视整改,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