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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南靖县公安局梅林派出所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并将其移交专业部门。 当天晚上,辖区一名群众家中意外飞入一只猫头鹰,当下便将其放飞。次日,该群众发现猫头鹰还在原地,猜测它可能受伤或有其他问题,便将其先行安置,并向梅林派出所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检查,该猫头鹰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尚可,推测可能因学飞误入民宅,因对飞行不熟练无法飞走。为避免对猫头鹰造成惊扰,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装入通风纸箱,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观察。 民警为猫头鹰提供了清水和食物,待其状态稳定后,考虑到猫头鹰的生存习性和生态保护需求,决定将其移交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安置与后续放归评估。在移交过程中,民警向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告知猫头鹰的发现地点、身体状况及救助经过,确保救助工作无缝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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