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4-28 14:40:19

莆田涵江、福清两地检察机关深化“检护蔚蓝”联盟建设

作者:本报记者 陈静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守护“一库一湾”生态底色

——莆田涵江、福清两地检察机关深化“检护蔚蓝”联盟建设

自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与福清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以来,两地检察机关打破地域壁垒、凝聚监督合力,让“一库一湾”的生态底色愈发鲜亮。近日,两地检察机关召开跨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围绕深化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共商大计。

跨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

会议现场,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文,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良俊及两院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部门相关检察人员齐聚一堂。会上,两院分别通报“一库一湾”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情况。

自2024年8月建立“一库一湾”跨区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协作机制以来,两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同向发力、协同共治,交出一份亮眼的生态保护成绩单:共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49件88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4件;追偿修复生态环境费用147.2万元;增殖放流8.2亿尾鱼苗及143.44万尾鱼苗,用实际行动筑牢跨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此次会议不仅总结过往协作经验,围绕生态司法保护、协作联动机制完善、生态治理提质增效等内容展开深入交流研讨,还就进一步深化跨域协作、破解生态保护难点、推动生态修复落地见效等方面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并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服务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合力打击刑事犯罪、提升公益诉讼效能、开展跨域生态修复等协作内容,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协作格局。

联动破解跨域治理难题

莆田涵江、福清两地检察机关以《实施意见》为基础,依托常态化、制度化沟通机制,通过线索双向移送、案件协同办理、信息共享互通的全流程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生态保护的无缝衔接。

2025年3月,位于福清、莆田两地交界的东方红水库因涉事单位长期堆放生活、建筑垃圾,导致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下游水质。涵江区检察院发现线索后,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福清市检察院。在两地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该流域污染问题被迅速整改到位,这起案件的办理,迈出了两地交界流域污染合力共治的重要一步。

兴化湾的生态保护,同样离不开跨域协作的力量。2025年9月,福清市检察院发现兴化湾周边滩涂“互花米草”疯长,不仅严重影响福清海域的生态环境,还将向南殃及涵江区管辖海域。该院迅速将线索移送至涵江区检察院,两地检察机关立即联动开展磋商,争取市、区两级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互花米草”清除工作。经过联合治理,两地累计清除“互花米草”767亩,有效保护兴化湾的生态环境和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

共绘“检护蔚蓝”崭新蓝图

莆田涵江、福清两地检察机关用跨域联动的实践,生动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服务闽东北四市一区“检护蔚蓝”联盟建设,打造区域化生态保护协作样板。

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深化“一库一湾”跨区域生态保护为核心,依托“检护蔚蓝”联盟,坚持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联合调查取证、统一整改标准、联合跟踪回访、生态跨域修复、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拓展新协作,靶向破解跨界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协同治理、系统修复等系列举措推动跨区域协作走深走实,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