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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4:37:48

福清市检察院“穿透式”办案——揪出非法集资幕后“黑手”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琳 郑航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福清市检察院办结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上下游共7名涉案人员悉数落网,25个家庭共计1090万余元集资款被全数追回。这场与时间竞速的追光行动,始于一份投资协议。

“23万元,这可是我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啊!”2024年1月,年过七旬的老陈来到福清市检察院控申窗口反映自己的遭遇。他手中紧紧攥着一份投资协议,不住地颤抖,希望检察官尽可能帮其追回被骗养老钱。

原来,老陈是一名退休人员,一天他接到一通热情的理财电话,这个理财经理声称她们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推出一个“优质”投资项目:某农业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准备增资扩股,冲刺新三板上市,现在认购原始股可保证两年内上市,期间可享每年8%以上分红,如未如期上市则全额回购股权。

“高收益”“零风险”“稳赚不赔”……这样的“好事”,让老陈动了心。经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他决定将23万元养老钱全部投入。可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3年了,乙公司因经营不善,不仅上市遥遥无期,分红杳无音讯,承诺的回购也成了一句空话。老陈心如刀割、夜不能寐,这23万元可是他省吃俭用一辈子的积蓄,是他晚年生活的全部依靠,要是血本无归可怎么办?

无独有偶,老陈的悲惨遭遇并非个例。和他一样备受打击的,还有另外24名集资参与人,共计涉案钱款1090万余元。尽管乙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惩处,但老陈等人的养老钱却迟迟未能追回。

福清市检察院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以“不放过一个漏犯、不流失一份赃款”的决心,开启了一场“穿透式”、全链条的司法攻坚。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发现多名投资人均是经甲公司电话推介入股,但涉案投资协议、收款收据、转账凭证中均未出现该公司信息,背后暗藏猫腻。

藏在甲公司的“幕后黑手”到底是谁?在非法集资中起到什么样的角色作用?带着这个疑问,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警双方多次会商研判,逐笔梳理十几个涉案账户、逐个核对万余条资金流水,顺藤摸瓜锁定资金流向——发现部分资金先是转到邱某某个人账户,再分流至林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等人名下,而这三人正是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查实,甲公司正是隐藏在幕后的非法集资推手。承办人员依法引导侦查、追捕追诉,将这伙“漏网之鱼”全部缉拿归案,为后续指控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资金流向复杂、赃款层层转移,上游非法集资的背后,往往存在着下游的洗钱犯罪。在福州市检察院排查移交洗钱线索后,福清市检察院迅速跟进核查,查实何某某等人提供银行账户帮助转移集资款,部分钱款经多次转账,最后回流至甲公司董事长手中。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下游洗钱犯罪立案侦查,并对何某某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支持。

福清市检察院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通过全面梳理集资款去向,督促公安机关冻结林某某、黄某某等人涉案账户。同时,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攻心劝返,促成黄某某退赃120万元、林某某退赃275万余元、李某某(甲公司销售总监、同案犯)退赃50万元,为后续的退赔奠定基础。

此外,检察机关主动对接集资人诉求,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促成涉案人员与22名集资参与人达成退赔协议,共计支付赔偿款500余万元并取得谅解。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扣押在案的500万元经判决生效后悉数发还,涉案的1090.2万元集资款全额追回。

追回的是钱款,守住的是民心。从“求助无门”到“案结事了”,从“心急如焚”到“安心落意”,收到失而复得的养老钱,“老陈”们专程送来锦旗,“检徽闪耀,守护社会;恪尽职守,公正严明”,这十六个字是群众对检察工作最真挚朴素的认可,也是福清检察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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