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张某驾车出行,期间超速变道引发三车事故致一人死亡。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25年5月9日7时许,张某驾驶小轿车从漳州台商投资区某小区往厦门市海沧区方向行驶时,至某家具广场路段时,超速从左起第一车道向右变更车道时与第二车道李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驾驶的小车失控撞到电线杆后侧翻又碰撞第三车道内驾驶电动车的罗某,造成罗某救治无效死亡及三车局部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认定,张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罗某无责任。 案发后,张某于现场向出警的民警投案,并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家属26万元,并取得谅解。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