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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1:35:52

被告人庭审中提出异议 检察院请来“专业人士”

作者:本报讯 (记者 陈浩 通讯员 黄婧文 吴思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由光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法院经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2025年10月29日,林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光泽县圣农大道圣农食品六厂路段时,撞到李某驾驶的无牌二轮电动车,造成两车损坏、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对林某提起公诉。

今年4月2日,在该案第一次庭审中,林某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法院依法休庭。为查清案件核心事实、回应林某异议,检察机关协同法院,通知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在第二次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围绕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方法、依据等专业问题展开针对性询问,有专门知识的人当庭释疑,从专业角度阐释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依据,打消林某的异议。

光泽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是破解专业案件审理难题的重要举措,能够助力厘清案件专业争议、还原案件真相,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庭审质效,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诉职能、守护司法公正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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