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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木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漳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 2020年,陈某木因家中存放大量猪饲料,滋生大量老鼠,深受鼠患困扰。偶然间,陈某木在网上看到自制枪支相关视频,便萌生自制枪械灭鼠的想法。随后,陈某木线下采购无缝钢管、射钉弹等配件,线上购置电钻、角磨机等工具,在自家老宅内私自组装制成1支火药枪。 制成枪支后,陈某木曾三次开枪灭鼠,但因枪械精度不足未能成功。后续他担忧枪声引来他人举报,便将枪支藏匿于老宅内,长期未作处置。2025年7月22日,公安机关接相关线索后上门核查。同年8月12日,陈某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木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已触犯非法制造枪支罪,遂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陈某木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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