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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5:48:22

船只发生故障漂入航道 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作者: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黄河滨 刘振轩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日前,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二大队在东渡航道巡查时,发现一艘钓鱼船停在54号航标附近航道内。经查,该船因电子锚设备电量耗尽失去定位能力,在不知不觉中漂入航道。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并将人员与船舶护送至安全区域。

当日上午,港航二大队执法人员对东渡航道开展日常巡航时,发现一艘钓鱼船正停在54号航标附近航道内,船上一名垂钓者正在收线。该位置处于主航道内,过往大型船舶通行频繁,小型船舶滞留航道存在严重安全风险。执法人员当即靠近登船询问。船主表示,该船一早出海时在航道外侧抛锚,因电子锚设备电量耗尽、失去定位功能,船舶随潮水逐渐漂入航道,自己并未察觉已进入主航道。

执法人员将船舶护送至安全区域后,向船主进行普法教育,以通俗语言说明大型船舶进入航道内小型船舶的避让难点:“主航道好比水上的高速公路,您这小船漂进来,大船想刹停都难。”船主当场认错,表示今后一定以安全为重。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认错态度良好,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相关规定,通过简易程序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电子锚完全依赖电力驱动,出海前须检查设备电量,确保续航余量;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方案。航道是船舶航行的“主动脉”,任何妨碍通航安全的行为都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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