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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笔款项已经到账了,真是太感谢了。以往缺席判决的案件,我们大多要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法官在每个环节都多做一步,省去了我们很多麻烦。”近日,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某防晒用品制造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致电惠安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表达谢意。 某防晒用品制造公司发现,严某未经许可在所经营网店的店铺名称、头像及商品链接等多处使用其注册的防晒用品商标,所售亦为假冒商品。该公司经公证取证将严某起诉至惠安法院,请求判令严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案件受理后,惠安法院依法向严某送达应诉材料,但其虽已收悉,却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或证据。为依法保障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作出缺席判决:严某应赔偿某防晒用品制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判决虽已作出,但让当事人真正理解并信服判决、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关键。为此,承办法官决定上门送达判决书,面对面开展判后释法说理工作。 “法官,我的网店去年就关了,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当惠安法院承办法官到严某家中送达判决书时,严某看着眼前的文书满脸不解。 “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不仅要停止侵权,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面对严某的强烈反应,承办法官耐心逐一展示、逐项分析案件证据材料,明确指出经公证的侵权网店销售数据、淘宝公司披露的经营者信息及经营时间,以及严某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随着法官的细致讲解,严某恍然大悟,原来去年她与女儿共同经营网店时确实销售过涉案商品,后因遭买家投诉而关停店铺,以为不再销售就没事了,因此当初收到应诉材料时没有理会。 法理讲透了,严某对判决不再有异议,但她坦言家庭经济困难,希望法官能帮忙协调分期履行。此时,案件尚在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纸面上的判决,而是以定分止争为目标联系某防晒用品制造公司,在确认其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后,如实告知严某的家庭情况并转达严某分期履行的意愿。 “本来还担心对方缺席,即便申请强制执行也可能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现在如果能及早协商方案、拿到赔偿,对我们也是好事。”某防晒用品制造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 承办法官随即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适时引导、明确履行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此后,法官持续跟踪、关注履行进展。目前,该案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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