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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出租车驾驶员通过平台接单后,因途中遇到招手拦车的“顺路客”便放弃接约乘客。近日,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处理了这样一起出租汽车爽约投诉。涉事驾驶员白某因接受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据乘客反映,其通过网约平台预约出租车前往中山医院,在约定地点等候10分钟未见到车,后发现接单车辆从身旁经过却未停车,四次拨打驾驶员电话均无人接听,行程被严重耽误。执法人员调取车载录音录像并联系驾驶员核实后发现,白某当日通过滴滴出行平台接单后,途中遇到路边招手拦车的乘客,便直接搭载了该名乘客。白某辩称曾试图点击“取消订单”但未成功。 经调查核实,白某的行为已构成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违法行为。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依法对白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电召订单一经驾驶员确认接单,即形成营运服务约定,不得以路程远近、收益高低随意取消订单。如无法履约,须第一时间电话告知乘客,通过平台正规流程取消订单;私自取消或半路接散客均属法定违规行为,将依法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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