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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朋友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我借了3万元,只写了“今借到张××3万元”,没写明还款日期和利息。请问,我能随时让他还钱吗? 【解答】 凌美英 (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女士,您好!您可以让他在合理期限内归还本金,但不得主张他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属于不定期借款,出借人有权随时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法律上视为无息借款,您不能主张借款期内的利息。建议您今后借条需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金额(大小写)、借款日期、借款用途、还款时间、利息(须合法,如年利率不超过LPR的4倍)并签名按手印,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纠纷,切实守护好您的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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