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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一份线上电子协议、一笔月付租金,就能租到一部心仪已久的新手机——这正是近年来兴起的手机租赁消费方式。然而,这种看似“低门槛”的消费模式,背后却暗藏违约风险。近日,一起因手机租赁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南靖法院立案。当事人沈某因无力继续支付租金,被租赁公司告上法庭。最终,经南靖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2025年7月,南靖居民沈某在一款手机租赁App上选购电子产品,被“0押金”“免碎屏险”的宣传语吸引,当即看中一款旗舰手机。下单时,他没有仔细评估自身收入状况,便草草完成线上签约,与租赁公司签订了《用户租赁及服务协议》。合同约定:每月租金500.22元,租期12个月,另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500.66元。若租期满后想买断手机,还需支付买断金7295.27元。 交付首期租金后,沈某顺利拿到手机。然而,消费快感很快被还款压力取代。他在按时支付6期租金后资金链断裂,剩余款项全部逾期。租赁公司多次催收,沈某一直拖延,既不补缴欠款,也不主动归还手机。协商无果后,租赁公司向南靖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7月27日,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查阅卷宗发现,沈某并非初犯——此前他曾通过另一家租赁平台为前妻租手机,同样因逾期欠费被诉至法院。按理说应当吸取教训,但他显然未能正视自身非理性消费的问题,再次因租机违约陷入诉讼。 两起同类纠纷让法官看清了症结所在:沈某并非不知违约的法律后果,问题在于他从未认真考虑自身经济能力,盲目超前消费,最终难以承受集中还款的压力。 “被告主观上并非不愿认账,而是资金紧张,集中清偿压力过大。如果走完整套庭审、判决流程,不仅双方耗时费力,即便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后续执行也可能遇到困难。不如各退一步,商定一个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对双方都有利。”考虑到原告公司位于广东深圳,为减轻当事人负担、提高调解效率,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进行线上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情理法并用:一方面向沈某阐明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逾期违约、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结合其已有同类纠纷调解记录却重蹈覆辙的情况,专门进行警示教育,劝其摒弃盲目超前消费的习惯,正视违约行为,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同时,法官也积极与原告租赁公司沟通,说明沈某的经济困难,希望企业能适当放宽还款期限。 最终,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一致:原告综合考虑回款效率,同意放宽还款期限;沈某承认自身违约过错,承诺严格按照调解约定分期偿还全部欠款,并保证今后按时足额履行义务。 法官提醒: 手机租赁消费模式看似门槛低,但线上签约绝不等于责任豁免、风险归零。沈某在经历首次租机违约调解后仍重蹈覆辙,再次陷入同类纠纷,正是当下部分年轻群体非理性消费的典型缩影。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各类租赁、分期消费产品,务必理性评估自身经济实力,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守住合理消费的底线。同时,各类租赁经营平台也应完善事前消费提醒机制,从源头减少违约纠纷的发生,让新型消费模式在法治框架内平稳有序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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