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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开门撞倒电动车、电动车再砸伤老人”的连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七都司法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三方当事人从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到最终握手言和、分别签署协议,这起看似无解的“责任连环扣”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事故发生在一条窄巷内。当时,年过八旬的董阿姨正途经巷道,住户陈某开门外出时未注意观察,撞倒停放在门口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倒下的电动自行车恰好砸中董阿姨,致其骨折住院。一场意外,牵出三方责任纠纷。 调解初期,开门方陈某与电动自行车车主王某各执一词。陈某认为,王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其家门口,是事故发生的主因,自己开门时并未看到老人经过,仅愿承担三成责任。王某则辩称,巷道内停车是常见现象,自己的车处于静止状态,系被外力撞倒后伤人,责任较小,只愿承担两成。 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调解员深入分析认为,该案“开门撞车”“车倒伤人”两环紧密关联,责任划分复杂,若拘泥于逐项比例划分,易陷入僵局。为此,调解员提出由陈某与王某各担一半责任的方案,并积极与受伤的董阿姨家属沟通。家属表示理解,愿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然而,双方责任人对“五五分”方案仍存顾虑,董阿姨家属一度准备起诉。调解员没有放弃,决定采取“逐个沟通、逐方突破”的策略,力争在诉前化解矛盾。 调解员首先找到电动自行车车主王某,详细分析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经济成本及举证难度,并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过数次深入交流,王某最终同意承担一半责任。抓住这一进展,调解员随即转向开门方陈某,告知其若仍拒绝合理分担责任,受伤的董阿姨可与王某先行签署协议,再单独对其提起诉讼,届时不仅需承担相应赔偿,还可能面临额外诉讼费用。经过释法说理和利弊权衡,陈某最终也表示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考虑到陈某与王某前期争执激烈,为避免当面签署时再生矛盾,司法所采取“分开签署”方式,分别安排两方责任人与受伤老人签订协议,顺利完成全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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