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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49:39

尤溪法院 在村委会审判一起案件

作者:本报讯 (记者 吴予曈 通讯员 蒋满颖 韩玫)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新阳镇龙上村村委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审判一起案件。

今年3月,龙上村工作人员为智力残疾的村民肖某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手续时,发现其户籍信息存在异常。肖某户籍名下登记有一名养女,然而肖某本人及亲属对此全然不知情,并表示肖某与这名养女从未共同生活,亦无任何实质收养行为,并未建立法定收养关系。

为维护肖某合法权益,肖某亲属向尤溪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肖某身体及行动不便,为切实减轻特殊群体诉累,尤溪法院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现场设在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

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并针对收养关系法定成立要件、户籍登记与事实收养效力的法律区别、未共同生活是否构成合法收养关系等核心争议焦点,逐项核查证据、厘清事实。

结合全案证据与查明的事实,尤溪法院依法认定双方未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遂判决确认涉案收养关系不成立,扫清肖某申办特困人员救助的法律障碍。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开展释法析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并现场解答相关法律疑问,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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