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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监狱95名服刑人员获释回家过年

2016-02-19 10:57: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9日讯   春节前夕,榕城监狱95名服刑人员获得减刑、假释机会,回家与亲人团聚,高高兴兴过大年。

春节前夕,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榕城监狱召开减刑、假释裁定宣判大会,共计95名服刑人员通过积极改造、认罪服法,走出高墙。榕城监狱在减刑、假释工作中,遵循依照法定条件、集体研究、分级负责、逐级审核、依法呈报原则;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个细则规定》等,落实“五项”公开、“四级”合议、“三榜”公示制度;主动邀请驻狱检察室参加各分监区的减刑、假释工作执法合议会议。

全流程公开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从案件启动、分监区集体研究、监区讨论、监狱评审、检察机关审查到监狱长办公会审定,直至法院裁定的各个环节,均在服刑场所予以公示,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林伙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