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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联合泉州市公安局完善被执行人车辆查扣机制

2016-03-21 09:53: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1日讯  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市公安局就加强协助,建立被执行人车辆查扣工作机制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查扣被执行人车辆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通过部门联动的方式来有效破解执行难题。

根据该规定,泉州两级法院执行局因执行案件需要,可以委托泉州交警支队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交警支队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将车牌、发动机号、车架号、车型等信息输入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和车辆智能管控系统,锁定车辆登记业务,研判并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位置及行驶轨迹。

交警支队接受法院协助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的委托手续后,通知辖区内各部门及交警支队在办理定期检验、转移登记、交通执勤等执法过程中,发现法院委托协助查扣车辆时,协助扣押并及时通知法院。法院接到通知,立即派人到交警部门交接车辆。此外,交警部门在协助查扣被执行车辆时,遇到暴力抗法等情形,可通知委托法院或者行为发生地法院,由法院派员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通过惩戒被执行人的不法行为,给那些尚在开豪车的‘老赖’们起到一个震慑的作用,从而达到呼吁全社会诚信和守法的总体目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庭副庭长苏益铮如是说。
(赖奇峰 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