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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判决首例针对法警的妨害公务案

2016-03-25 10:01: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5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获悉,被告人洪某因在厦门中级人民法院闹访并咬伤法警,被思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该案也是厦门市宣判的首例针对法警的妨害公务案件。

据悉,2015年10月12日9时许,被告人洪某到厦门中级法院要求信访接待,因不满接访工作安排,翻窗进入接访办公室。为维护现场办公秩序,厦门中院的法警陈某等人劝导洪某到接访大厅等候接访。被告人洪某拒不配合,后被依法带离接访办公室。期间,被告人洪某将法警陈某的右肩部咬伤。

随后,洪某被公安机关带回做调查。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右肩损伤程度系轻微伤。洪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5年10月28日被逮捕。

(记者 黄秋云 通讯员 杨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