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闽侯县检察院首邀公安办案人员列席检委会

2016-04-06 09:34: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6日讯 日前,闽侯县检察院首次邀请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闽侯县公安局副局长、刑侦队长等6名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与一起是否以故意伤害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讨论。这是该院为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检委会讨论决定处理案件的透明度和决策科学化水平,针对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或定性有争议等疑难复杂案件,首次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列席检委会,充分听取公安机关意见。

会上,在承办人汇报案情和提出处理意见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用PPT的形式围绕案件的侦查情况和证据收集过程作出解释,并提出对案件处理意见。检委会结合案件承办人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意见,对案件进行独立评议,最后检委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该机制的启动,是闽侯县检察院提高刑事办案质量,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探索,有利于检委会更加客观的判断案情,做出正确的决定,使司法机关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曾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