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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院召开人民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推进会

2016-04-15 09:29: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5日讯  昨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推进会。龙岩中院副院长林宜杰在会上表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处在公正司法的聚焦点,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在人民法庭率先全面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一定要依法稳妥有序推进人民法庭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2014年10月开始,龙岩中院紧紧围绕“让审理者裁判,有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开展法庭办案责任改革工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审判质效和公信形象有新的提升。2015年3月,武平县法院率先在十方法庭推行改革试点工作,创设了具有武平特色的“1235”改革运行模式,成为全省首个在人民法庭推行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的法院。厘清了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边界,较好地做到了权、责、利相统一。漳平市法院在两个人民法庭开展试点改革,通过建立完善审判团队工作模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促进法庭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针对法院受理案件不断上升,为了缓解“案多人少”这一突出矛盾,还在两个基层法庭和民一庭率先试行以“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文书”为核心的民事要素审判方式改革,建立“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高效审判模式,从体制机制上做出探索。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