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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法院从源头上规制滥诉行为

2016-04-25 09:24: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去年以来,永春法院积极探索防范规制滥诉行为,避免紧张的基层法院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取得了显著效果。

据了解,该院要求原告起诉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承诺不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行为。同时,该院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滥用诉权的当事人及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诉讼代理人、律师推动或主导滥诉行为的,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律师实行双罚制,都依照民事诉讼法予以处罚。从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以来,该院已对因滥诉行为的3名当事人予以拘留、罚款。

(刘正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