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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检察院探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

2016-05-06 09:2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6日讯  日前,在龙岩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工作会议上,龙岩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办案数量、审查逮捕案件情况、当地公安机关办案水平以及公检两家衔接等情况,选定连城为开展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三个基层院试点院之一。这是连城县检察院开展检察业务改革,积极探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取得又一个成绩。

2015年10月,连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公开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了《公开审查逮捕案件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工作流程,确定公开审查案件范围。结合工作实践,明确适用公开审查的逮捕案件范围包括轻伤害案件、过失致人重伤案件、交通肇事案件、部分侵财案件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以下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并明确对雇凶伤人、聚众斗殴等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携带凶器伤人、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伤害案件和给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等八类案件限制公开审查。

为规范试点工作,该院坚持“三项结合”,即坚持依职权启动和依申请启动相结合;坚持提高办案效率和规范办案程序相结合;坚持保障权利和告知义务相结合。注重听取“四方意见”,即听取侦查机关的意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听取被害人及其亲属意见,听取听审员意见。确保案件审查准确性。

(黄建攀 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