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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

2016-07-15 12:53: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以司法之力推进社会诚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5日讯 今年以来,泰宁县法院紧紧围绕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六个专项治理”活动,并按照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和省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提出依托“互联网+”模式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让当事人不仅仅赢了官司,更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真正的实现。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35件,申请执行标的1.42亿元,共执结案件288件,执结案率达45.4%;执结到位标的3252.1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22.9%。

构筑“合力”

强化“执行难”攻坚

自“执行难”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泰宁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解决“执行难”;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执行部门为成员的“执行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部分审判业务骨干,聘请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该院执行联络员充实执行队伍。今年以来,泰宁县委政法委召开多次“执行难”清理专题汇报会,对“执行难”清理作出安排和部署,要求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全力协助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将协助开展“执行难”清理工作纳入综治责任制考评,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各级协同的执行工作“一体多元”的执行力量。

据了解,针对被执行人身份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行案件,泰宁县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工作的实施意见》,取消涉公职失信人员在换届选举、干部提任、评先评优时的资格,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对还款不主动、不配合的国家公职人员,定期向县委、政府通报,由组织、纪委及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联合对被执行人(公职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告诫,责令限期履行。同时,将各部门的涉执、协执情况纳入社会管理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此外,该院还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曝光失信公职人员信息,通过印发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播放动漫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促使公职人员树立诚信意识。

今年1月以来,全县各部门共协助法院开展“执行难”专项活动30多场,提供执行线索80多条;成功化解执行积案60多件,执结涉公职“老赖”执行案件25件25人,执行到位标的106.3万元,执行合力效果显著。

借助“网力”

促进“执行难”清理

近年来,泰宁县法院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查、被执行人财产变现难等执行难题,实现执行办案与网络公开、现场实施与远程指挥相结合的信息联动新模式,有效促进执行工作提速。通过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实行执行单兵系统“云互联”,通过3G网络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实现远程双向互动;健全“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通过向银行机构、公安、工商、国土、房管、车管等部门网络对接,共开展查控12740多次,“点对点”冻结、划拨执行款1360万元;运用12368执行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1200多条,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执行案件沟通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