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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无袍法官”带给我成就感

2016-10-12 10:49: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2日讯   我今年53岁,2014年4月28日起担任莆田市涵江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虽然陪审时间不长,但我很珍惜“无袍法官”这份荣光,截至目前已参与陪审民事、刑事等各类案件220多件。

被选任陪审员之前,尽管我参加过电大法律专业及行政管理学学习,但最初陪审时依然觉得心中没谱、不知所措。于是,我常挤时间钻研涵江区法院为我们陪审员免费提供的《人民法院报》《涵法视窗》等涉及法律法规的书报。为能做到学以致用,这几年我还剪贴涉及法院的新闻、案例、言论等20多本,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我的法律素养。如今在法庭上,即使遇到唇枪舌剑的局面,我也能不慌不忙地对事发问,合议时发表见解。正是这样默默充电、倾心学法,我才有了履职的底气与力量。

陪审工作,让我把握了时间节点和严谨态度。每次接到法院的陪审通知,我都会准时乃至提前到庭。记得去年8月的一天早晨,下着大雨,因夜里我熬夜赶写一篇稿子,起床后来不及吃早餐,就冒雨提前3分钟赶到法庭参加8点30分的一起刑案审理。当时我腰部酸痛发作,其间休庭,才匆匆吃了一罐自带的牛奶充饥。这起案件开庭持续到中午12点45分,我依然认真记录、发问有关案情细节,保持清醒与自制力。

近些年,纵然随着国家法治的深入人心,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大,仍是不争的事实,当事人误解法院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印象最深的是今年3月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曾经在莆田市一个区法院庭审过,后男方转至涵江区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就家产争执不休,由于男方对于相关房产材料提供不全,涵江区法院无法及时审理。我参与庭审和庭后调解,知晓个中原委。那回男方在我面前很生气,扬言要告到区纪委效能办“法官不给力”或者“拖时间不给判决”。我心平气和地给予解释:“你自己无法及时提供取证资料,法官也急,你要理解……”听了我的话,男方平息了怒火,及时主动补交了材料。不久,这起离婚案有了判决结果,男方还打电话到法院表达歉意。

陪审工作,加深了我对法院的关注与了解。自参与陪审以来,我工余采写涵江区法院的新闻与文学作品,分别在《湄洲日报》以及《福建法治报》《人民法院报》等发表有40多篇(首)。这也算是陪审路上带给我的小小成就感!

陪审工作任重道远。我很珍惜与法官共事,很敬重法院那么多敬业爱岗的工作人员。愿人间少些案件,愿法官工作顺畅,愿你好、我好、大家好,和谐之花遍地盛开!

(口述/林双喜 整理/黄志强  作者单位:莆田市涵江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