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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4日公告

2016-11-04 11:58: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6年9月8日19时10分许,长乐市公安边防大队松下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长乐市松下镇松下码头(即康宏码头)查扣一艘油船(船上涂有船号:闽宁德油076),请该船船主在本公告后6个月内持相关合法有效手续到我队认领,逾期将按相关法律依法处理。

联系人:杨松松 联系电话:18606999678

长乐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6年11月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29日17时20分许,福建海警在平潭县牛山岛东南方海域(北纬25°17'.738、东经120°00'.799)查获一艘无船名船号船舶(钢质,船长34.7米,船宽6.2米,船体与驾驶台涂刷蓝色油漆,船尾未涂刷船籍港),船上运载一批柴油,望船主见报后,在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船舶证书来我队认领,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591-83630110.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159号海警第一支队。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2016年11月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22日10时37分许,我支队根据线索,在晋江市罗山街道泉安中路旁一垃圾场(非边防辖区)查获一个地上油罐,经查,油罐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若干,具体重量待测量。经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其他可疑人员及证据。后经过磅、称量,该油罐内实际存储无合法手续柴油7.92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及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1月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29日13时40分许,晋江边防大队东石边防派出所接泉州高速交警二大队移交,在南安北高速出口处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蒙M17693改装油罐货车,该车罐内装有成品油若干。后经过磅、称重,该车实际的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3.67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1月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25日18时50分许,我支队深埕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锦尚镇深埕村临锦尚镇工业区路口设卡时查获一辆悬挂车牌闽CQQ625的改装白色面包车,查扣柴油1.6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1月4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1月2日2时许,我队在福清东瀚高速收费站附近查获豫QC508(豫QF867挂)油罐车一部,从豫QC508(豫QF867挂)油罐车内查扣疑似柴油32.03吨:因上述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六个月内到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逾期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1月4日

吴丽枝:本院受理原告薛美玲诉被告吴丽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黄秋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黄秋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林瑞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林瑞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黄鹏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黄鹏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肖挺、俞娜娜:本院受理原告陈雄、肖海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涂吓蒙:本院受理纪孙举与涂吓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纪孙举诉求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2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建通:原告余张红与被告陈建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1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院判决:一、被告陈建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余张红借款本金40000元。二、驳回原告余张红的其它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毛浙南:本院对林倩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杨家良:本院对蔡家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1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吴竹明:本院对林华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9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朱长辉:本院受理原告魏永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8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应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8000元),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水仙:本院受理原告陈巧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应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元),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姚燕明:本院受理原告程文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吴良荣、陈晓珍:本院受理原告林雅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起诉要点: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德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安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德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谢忠行、周世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德诺(纸业)福建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福鼎市桐城江边工业项目集中区房地产,并由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银德中远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现已作出《闽银德土报字(2016)第D001-2号》评估报告书。现本院对上评估报告书依法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张丽云、吴永发、吴雪清、张建:本院受理的原告谢绍传与被告张丽云、吴永发、吴雪清、张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生态环境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董杜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福建龙之梦茶业有限公司、简守党、夏丽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诉你们和周为芳、周月莲、简守敬、涂雪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82民初8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前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福建龙之梦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百益家超市有限公司、简守党、夏丽晶、陈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82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前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福建龙之梦茶业有限公司、简守党、夏丽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诉你们和简守书、池美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82民初8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前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吴文宏、方月花、鄢仁樟:本院受理原告邓增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5民初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许巧娟、蒋高蛏:本院受理原告林淑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5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王育雄:李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霞浦县顺兴砂石经营部,注册号:350921100001969,于2016年10月20日经投资人决定终止营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经营部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王伏其 联系电话: 13850351466

联系地址:福建省霞县盐田乡王高店树王高店21号

霞浦县顺兴砂石经营部

2016年11月4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

涵卫计征告[2016]庄边第2-1号

被告知人:

姓名:邱育树(身份证号码:350500198003193017;单位:庄边镇上院村;职业:农民;住所:庄边镇上院村;户口性质:农村居民)、姓名:林碧云(身份证号码:350321197704022268;单位:庄边镇上院村;职业:农民;住所:庄边镇上院村;户口性质:农村居民)

你夫妇违法生育一案,本机关已经调查终结,现告知以下内容: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事实:

你夫妇于2011年01月登记结婚,2004年10月生育第一胎女, 2008年10月生育第二胎女,2012年07月14日生育第三胎男。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理由和依据:你于2012年07月生育第三胎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涉嫌多生育一个子女。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当事人依法享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应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机关提出。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4日

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

涵卫计征告[2016]庄边第5号

被告知人:

姓名:黄长盛(身份证号码:350426197607073511;单位:庄边镇泮洋村;职业:农民;住所:庄边镇泮洋村;户口性质:农村居民)、姓名:林珊(身份证号码:350321198302253949;单位:庄边镇泮洋村;职业:农民;住所:庄边镇泮洋村;户口性质:农村居民)

你夫妇违法生育一案,本机关已经调查终结,现告知以下内容: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事实:

你夫妇于2006年08月登记结婚,2007年05月生育第一胎女,2012年05月生育第二胎女,2015年03月27日生育第三胎男。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理由和依据:你于2015年03月生育第三胎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涉嫌多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当事人依法享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应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机关提出。

莆田市涵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4日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6〕33号

当事人:福州市晋安区乐悦KTV,住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与长乐路交叉口岳峰工贸综合楼二层,经营者:施忠金,营业执照号码:350111600327678。

2014年6月12日,本局对当事人涉嫌商业受贿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6月24日,本案调查终结。2016年7月19日,因采取直接、邮寄均无法送达,本局在福建法治报对《行政处罚告知书》(榕晋市场监管公罚告字〔2016〕06号)进行了公告送达,2016年9月17日,公告期届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听证申请。

现决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当事人通过签订专场合同向供应商收取专场供货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0000元,处以罚款110000元;(二)当事人未经许可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026.5元,处以罚款29000元。(三)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以上罚没款共计200026.5元。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晋安分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11号,账户: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账号: 909553001853502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晋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港区福兴机械设备清洗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张培银 联系电话:13805972245

清算组成员:刘锦扬、张培坤

泉州市泉港区福兴机械设备清洗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信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国太 联系电话:13959525268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翁厝村吴宅114号

莆田市信恒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国太 成员:黄国煌、林丽霞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仓山区正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潘芳钦 联系电话:15205002445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0号1号厂房3层

福州市仓山区正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潘芳钦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金瑞企业策划事务所(普通合伙)2016年10月20日合伙人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单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张开明,成员:余新然、吴文

联系人:张开明,联系电话:13859101789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文山路9号(县图书馆5楼)

三明金瑞企业策划事务所(普通合伙)清算组

组长:张开明

2016年11月4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6年11月2日股东会决议,大田县鑫满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850890340 联系人:陈上等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温镇村141号

大田县鑫满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双林亚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35040210000439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双林亚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建阳宝盛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执照注册号:350784100027625,现声明该正本作废。

建阳宝盛建材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民肴味铺餐馆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2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许可证号:JY23507820002183),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民肴味铺餐馆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长乐市潭头熊手包店不慎遗失由长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05月06日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壹本,许可证号:闽餐证字2016-350182000117,现声明该许可证正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店将依法申请补领个体工商户《餐饮服务许可证》正本。

长乐市潭头熊手包店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克求竹木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8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00016635R),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克求竹木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克求竹木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克求竹木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克求竹木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德化县水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7年11月19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526100001560),现声明作废。

德化县水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滨滨包装制造厂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国家税务局和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3月28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一本(纳税人识别号:350124196602100150),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滨滨包装制造厂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阿芳时装店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4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02600025784,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阿芳时装店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三明惠好医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754998284A),现声明作废。

三明惠好医药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泉州市亿辉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地方税务局2013年3月7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一本(泉港国税字350505062278155号),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泉州市亿辉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泉州市亿辉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三分局2013年3月4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一本(代码:06227815-5;登记号:组代管350505-11262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泉州市亿辉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金辉源石材厂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2月23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8378691871XX,现声明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金辉源石材厂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长乐市潭头熊手包店不慎遗失由长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4月1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为:35018260024399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和副本作废。即日起如对本声明无异议,本店将依法申请补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长乐市潭头熊手包店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龙华红星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08月29日核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22NA000130X,现声明作废。

仙游县龙华红星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素甜食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6月0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260020071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素甜食杂店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荣徳胜商务酒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执照注册号:350702600086246,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荣徳胜商务酒店

2016年11月4日

郑喜平、肖潇、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蔡雪芳、方华、杨秀惠、方诗洋、福建省祥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永记、林丽花:

本院受理原告游上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游上曹请求判令你们立即共同偿还借款20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诉讼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鲤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徐小兰:

本会受理申请人李诗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671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金泉妹:

本会受理申请人李诗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67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10: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福建元创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志超电机有限公司、刘志玲、林东立、高莉: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英文名: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291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10月25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552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九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福建汇丰奇商贸有限公司、宁德市守信工贸有限公司、王玉英、陈燕妮、林成锦、李岔、叶丰栋、叶晓婧、龚祖英、林淑娥、叶金凤、卓玉晶、林丛: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英文名: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33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撤回仲裁申请书》、《仲裁程序重新进行通知书》、[2016]榕仲决字第078号《决定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3月10日依法作出裁决,你们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

陈仁武:

本院受理原告林春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林维煌:

本院受理原告陈玉腾与你、林国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28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林维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陈玉腾借款50000元,并承担自2015年2月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林国进对上述借款本金50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陈玉腾负担168.8元,由林维煌负担731.2元(林国进对林维煌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中的562.5元承担共同支付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步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伍碧珍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福建省超能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5万元并自2014年3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被告陈步杰对被告伍碧珍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俞银密、陈俊文:

本院受理原告陈光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俞银密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陈光华借款3万元并自2012年2月2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二、被告陈俊文对被告俞银密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郑开清、黄丽玉:

本院受理原告崔玉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偿还借款12万元并自2016年10月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利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游国成:

本院受理原告黄金城与被告游国成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25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游国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黄金城代偿款168100元及执行案件申请费3662元,并承担以168100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桑:

本院受理原告林奇聪诉你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6日上午8:3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沈庆雄、沈晓聪:

本院受理原告张香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603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王卫国:

本院受理原告庄聪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6)闽0603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勇坤:

本院受理原告庄聪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6)闽0603民初1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涂亦静:

本院受理原告朱宝荣、陈雅静诉你、林秀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荔民初字第4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徐碧娟:

本院受理原告柯凯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荔民初字第4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余金盛:

本院受理原告凌国民诉你、蔡清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张锋辉(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潮洛村乐兴路22号)、陈琼花(福建省惠安县崇武镇潮洛村乐兴路22号)、郭伟达(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路文庙巷2号2幢503室):

本院受理(2016)闽0521民初7258号张小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崇武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杨建奎(福建省惠安县山霞镇山腰村山腰64号):

本院受理(2016)闽0521民初4873号杨明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崇武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李汉平(福建省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东坑1426号)、李琼花(福建省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东坑1426号)、李吓慧(福建省安溪县官桥镇芹石村芹石19号):

本院受理原告杨培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12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杨绪权:

本院受理原告林海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厦门艾帝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百浪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艾帝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洪海浪:

本院受理原告陈宇翔与被告洪海浪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厦门悦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童志贵:

本院受理原告陈延结与被告厦门悦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童志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285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松溪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松溪县国家税务局2006年10月2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一本(税号:350724791762641),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松溪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叶玉燕:

本院受理原告许清辉与被告叶玉燕、蔡明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定于第一次开庭日后的第10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不变(如无需第二次开庭审理的,将于第一次庭审结束时当庭告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被告易春木、第三人卢维昶: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易春木、第三人卢维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林春伟:

本院受理原告林加吉与被告林春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炼:

本院原告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与被告陈炼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2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陈锦程:

本院受理原告熊秀文与被告陈锦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李志雄、方立珊:

本院受理原告陈红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郑玉添:

本院受理原告张衡诉你与第三人福建港汇混凝土有限公司中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张衡与郑玉添于2015年7月22日签订的《福建港汇混凝土有限公司中股权转让协议》有效:驳回张衡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吴振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行与被告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何平、陈兵:

本院受理原告蔡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16)闽0303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吴少敏、林静:

本院受理原告庄少雄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048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给原告代偿款255296.3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黄克于:

本院受理原告吴志明诉你车辆租赁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你支付租金9540元、违约金20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定于2017年2月24日8点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苏金明、李梅钗:

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彬诉被告苏金明、李梅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被告向其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池国勇、吴银华:

本院受理原告林俊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和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7年1月19日8时在涵江法院梧塘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龚谨:

本院受理原告叶爱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德化大德天成根雕艺术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徐振西

清算组成员: 苏贤培

联系人:徐振西 联系电话:13328962869

联系地址:泉州市德化县百德小区10

德化大德天成根雕艺术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沙江镇郑宝章水产养殖场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4月09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921100044039,现声明该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霞浦县沙江镇郑宝章水产养殖场

2016年11月4日

蒋晨曦:

本院受理原告胡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5日登报的开庭日期原定于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现更正为2017年1月17日上午8:30。现特此声明作废。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仙游县星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成员由卢永芳,赵艳,邱世鹏组成,其中清算组负责人是卢永芳,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卢永芳

清算组成员:赵艳,邱世鹏

联系人:卢永芳 联系人电话:18059544283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圣山村卢厝组12号之1

仙游县星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仙游县淘衣领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成员由傅展悦,李明娟,傅建欣组成,其中清算组负责人是傅展悦,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傅展悦

清算组成员:李明娟,傅建欣

联系人:傅展悦 联系人电话:13859873387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度尾镇圣山村卢厝组12号之1

仙游县淘衣领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注销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仙游县宜煌古典家具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日的股东会议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丽英 联系电话:18059596601

联系地址: 仙游县榜头镇溪尾村徐祠路313号

仙游县宜煌古典家具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丽英 成员:陈高明、林秋福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市晶纯电器合金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黄志忠

清算组成员:黄锦锋

联系人:黄志忠 联系电话:13959764891

南安市晶纯电器合金有限公司 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市诚信房屋拆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林远飞

清算组成员:吴华 徐丽英

联系人:徐丽英 联系电话:13950618141

武夷山市诚信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景泰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年11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秋姬 联系电话:15159168501

地址:泰宁县城关西门检测站内

泰宁县景泰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梁红彬 副组长:江礼仁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康成家具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林燕香

清算组成员:邓润成、邓利金

联系人:林燕香 联系电话:13313806770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79幢二楼

三明市康成家具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双林亚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林忠

清算组成员:曹小玉、范木英

联系人:林忠 联系电话:18659859086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五路乾龙新村112幢

三明市双林亚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和县千年茶叶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罗祥宝

清算组成员:郑平妹 李水秀

联系人:罗祥宝

联系电话:13706905691

政和县千年茶叶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县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761752143H)经2016年11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3806972267 联系人;乐瑞斌

地址;沙县城西北路马坑

沙县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民肴味铺餐馆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国家税务局和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11月5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本(纳税人识别号:36232119760716131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民肴味铺餐馆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悦顺海鲜馆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国税局核发的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叁张,发票代码:3500162320,发票号码分别为:00087891、00087892、00087893,现声明以上发票作废。

霞浦县悦顺海鲜馆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嘉兴服装加工厂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03月1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07721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嘉兴服装加工厂

2016年11月4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6年9月27日刊登于7版由光泽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林雨与魏季峰、胡淑光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其内容“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更正为“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现特此更正声明。

2016年11月4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仙游县益诚工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仙游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为:350322777507281,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仙游县益诚工贸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