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6年11月30日公告
遗失声明 建瓯市德光海伦娜面包坊,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号:SP3507831350029035。正、副本各一份不慎遗失,现特此声明。 建瓯市德光海伦娜面包坊 2016年11月30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1月4日00∶30时许,云霄县公安局列屿边防派出所在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山前码头查扣无主大蒜196件(每件38斤)。 请以上货主自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手续到我单位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处理。 云霄县公安局列屿边防派出所 2016年11月30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13日18时许,我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南安市丰州镇素雅村一工地内查获一油罐,该油罐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8.94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乌屿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6年10月15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17日18时许,我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一工地内查获一油罐,该油罐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4.43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乌屿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6年10月19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31日17时许,我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南安市官桥镇粮食城东侧一物流园内查获一油罐,该油罐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1.9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乌屿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6年11月2日 认领公告 2016年10月31日19时许,我大队乌屿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南安市官桥镇盈溪物流园内查获一油罐,该油罐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3.59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乌屿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丰泽区公安边防大队 2016年11月2日 邱治钊: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等合计2078.272元,之后拖欠及代付费用仍按约定标准,计付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原告为实现权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郑爱妹: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等合计1784.7436元,之后拖欠及代付费用仍按约定标准,计付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原告为实现权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刘登辉: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等合计2643.742元,之后拖欠及代付费用仍按约定标准,计付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原告为实现权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包为情: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等合计1978.929元,之后拖欠及代付费用仍按约定标准,计付至全部清偿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及原告为实现权益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李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与被告李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甘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宽厚:本院受理原告福州鑫邦盛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宽厚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甘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周兰清、董金文:本院受理原告黄恒銮与被告周兰清、徐程峰、董金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徐程峰就(2016)闽0121民初245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周兰清:本院受理原告陈秀榕与你、徐程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21民初22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内容:被告周兰清、徐程峰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及上诉状(原告陈秀榕提起上诉),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福建兴海华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兴海华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余惠文:本院受理原告吴利龙与被告余惠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25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余惠文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吴利龙借款本金1000万元、借款期限内的息金150万元及借款1000万元的逾期付款息金和违约金(按月利率2%计算,时间从2015年12月3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余惠文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吴利龙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张正文、谢春兰:本院受理陈海山与张正文、谢春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陈海山诉求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邱年红:本院受理林学成与邱年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1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判令准予你们两人离婚,林敬东由林学成扶养,扶养费由林学成负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陈联磊给付借款8万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黄则勇:本院受理林绍猛与黄则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1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判令黄则勇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给付林绍猛借款12万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林旻、林丽娇:本院受理祖丕开与林旻、林丽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1民初1798号民事判决。判令林旻,林丽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祖丕开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何挺:本院受理原告李清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4月10日15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刘其敏、刘长同:本院受理原告刘其通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刘其敏、刘长同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林栋(现居日本国)、林青(现居日本国)、杨秀玉(现居台湾省):本院受理原告林学和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林栋、林青、杨秀玉分别经过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郑训明(现住阿根廷):本院受理原告陈为坡诉你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10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郑训明经过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黄芳、陈泽雄:本院受理原告蔡文华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黄芳、陈泽雄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曹海军、姜井健:本院受理原告陈孝武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曹海军、姜井健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2月21日上午10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杨国忠:本院受理原告林芸诉你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杨国忠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2月21日下午18时在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宁德市雄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荣辰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洪叶本、张雪玲:本院受理原告何义厚与被告洪叶本、张雪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洪叶本、张雪玲:本院受理原告何义厚与被告洪叶本、张雪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金丽娜:本院受理原告苏子良与被告金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董金霞、吴正崧:本院受理原告廖诗文与被告董金霞、吴正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詹照谷:本院受理原告吴巧云与被告詹照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审判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孙绍清(男,1975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周宁县咸村镇梅台村下洋坑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2230197511042118,现住址不详)、凌路生(女,1977年5月3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周宁县咸村镇梅台村下洋坑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2230197705030924,现住址不详):本院受理原告林钿秋与被告孙绍清、凌路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方远军、张文华:本院受理原告魏志远与被告方远军、张文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张建群:本院受理原告郭志艺诉被告张建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闽0205民初34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庄冲、刘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夏向乐与被告庄冲、刘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1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刘伟煌:本院受理原告厦门轩安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伟煌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1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龙赫(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四强: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厦昌针织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龙赫(厦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四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王乌番、王玉辉: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莲花社区茂林村民小组与被告王乌番、王清玉、王玉辉、王大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苏志峰、吴丽莹、庄震洲、黄晓虹、庄双全、王水连: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美支行诉被告苏志峰、吴丽莹、庄震洲、黄晓虹、庄双全、王水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溪县乐佳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魏巍 清算组副组长:张春荣 联系人:魏巍 联系电话:18905994855 松溪县乐佳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30日 池毓州: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81民初21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罗贤耿: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圣博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81民初21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程万里、曾庆兰: 本院受理原告官忠庭诉重庆市博海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81民初19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管辖权异议)以及重庆市博海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邓其华、彭桂红、邓秀英: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罗桂花与被告邓其华、彭桂红、邓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字第25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曰起,经过60曰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邓其华、彭桂红: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王建芬与被告邓其华、彭桂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字第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曰起,经过60曰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邓其华、彭桂红: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邓雄与被告邓其华、彭桂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字第25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曰起,经过60曰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邓其华、彭桂红: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黄荣莲与被告邓其华、彭桂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字第25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曰起,经过60曰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郑泽华、张世英、林启章: 本院受理原告王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24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林开庆: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81民初24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金国、赵美英: 本院受理林雪钦诉陈金国、赵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陈金国就(2016)闽0481民初934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发留: 本院受理原告陈水泉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1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赵红、刘绿萍: 本院受理原告熊长煌与被告赵红、刘绿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去向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20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郑书麟、邓月媚: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金雅不锈钢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上官明治: 本院受理上诉人黄志刚与被上诉人上官明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黄志刚就(2015)永民初字第3119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林金应(男,1963年4月22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前林村旧厝153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6304226313): 本院受理原告林义顺与被告林金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金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林金应(男,1963年4月22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前林村旧厝153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6304226313)、刘雪金(女,1967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前林村旧厝,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82196711256043): 本院受理原告林贞发与被告林金应、刘雪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金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书标(男,1984年3月24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文岭镇石壁村新厝85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82198403246838): 本院受理原告鄢燕琴与被告陈书标、陈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王康强(男,1973年9月7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潭头镇汶上村村东8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82197309077711): 本院受理原告薛品华与被告王康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书明(男,1978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文岭镇阜山村田乾184号,身份证号码350182197809086817): 本院受理原告杨乐与被告陈书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金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家塘: 本院受理原告黄吓根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王燕、缪希富、缪曦、胡丽玉、缪希雄: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与被告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王燕、缪希富、缪曦、胡丽玉、缪希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与被告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与被告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陈小燕、缪希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与被告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陈小燕、缪希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德分行与被告宁德市天穗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安房地产有限公司、缪希住、陈敏、罗希群、缪玉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连成雷(身份证号:350123198301291515): 本局就你2016年4月29日占道经营、2016年5月17日占道经营两个案件,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两份(罗住建市容催字 [2016]第143号、罗住建市容催字 [2016]第14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有权自公告期满次日起三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或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30日 刘建波: 本院受理原告陈惠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1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许锦河、黄丽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龙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1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洪兴志: 本院受理原告张青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崇武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庄贻祥、郭戈萍、黄伟萱: 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521民初6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崇武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安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郑江红: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黄建安与被上诉人吴燕美、原审被告郑江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陈晓毅: 本会受理申请人陈华飞与你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357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10月31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558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九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侯建鹏: 本院受理原告刘永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603民初1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田开成: 本院受理原告叶文化与被告田开成、庄金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603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郑艳光: 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张建清诉请判令与你离婚,婚生女由张建清抚养成人,抚养费由张建清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30日 公告 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丞相坑)11#楼1107单元〖见闽(2016)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589号不动产权证书〗、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丞相坑)1#楼603单元〖见闽(2016)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622号不动产权证书〗、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丞相坑)1#楼503单元〖见闽(2016)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585号不动产权证书〗、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丞相路56号丞相坊(丞相坑)7#楼709单元〖见闽(2016)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5590号不动产权证书〗均系邱意美(又名:邱依美)与妻子谢细细夫妻共有的财产。现吴妹官来我处申请继承上述11#楼1107单元、邱响林来我处申请继承上述1#楼603单元、邱俤俤来我处申请继承上述1#楼503单元,邱珠金来我处申请继承上述7#楼709单元。并称:邱意美、谢细细生前无遗嘱。邱意美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在福州市死亡。谢细细于一九八一年三月在福州市死亡。邱意美、谢细细的父母均分别先于邱意美、谢细细死亡。谢细细死亡后,邱意美生前未再婚。邱意美生前只有一次婚姻。谢细细生前共有两次婚姻。谢细细与其前夫只生一子吴妹官。谢细细与邱意美共生育三个子女,即儿子邱响林、邱俤俤、女儿邱珠金。请产权人邱意美、谢细细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速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公证处联系。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公证处 2016年11月30号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城厢区达尔泰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易少静 联系电话:13950763471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8号万达广场A座1223室 莆田市城厢区达尔泰贸易有限公司 清算组 组长:易少静 副组长:林丽莺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城厢区佳宏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许志平 联系电话:13055691339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8号万达广场A座1220号 莆田市城厢区佳宏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许志平 副组长:张志昆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城厢区安广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志昆 联系电话:1520593178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46号601室 莆田市城厢区安广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张志昆 副组长:许志平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大德建材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蔡明明 联系电话:15860020308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东沙村厝前190号 莆田市大德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蔡明明 副组长:蔡春林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荔城区汇都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0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易碧芹 联系电话:18105949886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六城门马宫新村22号202室 莆田市荔城区汇都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易碧芹 副组长:许志平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清市梧桐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文龙 联系电话:1775023135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凯景小区 福清市梧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李文龙 组员:丁文刚、邓莎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龙永运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陈岳民 清算组成员:谢小华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腾中路318号(水韵华都)5幢2层210 联系电话 :15080266388 联系人:陈岳民 龙岩市龙永运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新罗区佰讯数码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11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许斌 清算组成员:陈俊渟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龙岩大道与人民交叉口(新洲城)A幢6层607 联系电话 :18605970981 联系人:许斌 龙岩市新罗区佰讯数码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吿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梧兴茶叶专业合作社2016年11月28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少霞 联系电话:13509578989 联系地址:福安市康厝乡梧溪村4号 福安市梧兴茶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林少霞 副组长:高宗兴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纳威导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1月21日的股东会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吴德明 成员:周建清、许丽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庭路科技广场莆田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大楼 联系人:吴德明 联系电话:13859856566 福建纳威导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连城县复盛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李溢 清算组成员:罗文涛 联系人:李友苹 联系电话:15206059733 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北大西路段C幢地块右边店面 连城县复盛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三龙物资回收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2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梁金恺 清算组成员:林文亮、吴凡 联系人:梁金恺 联系电话:18806005333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高源工业区3号厂办公大楼3层 三明市三龙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尤溪县莹海矿业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子明 联系电话:13960517867 联系地址:尤溪县八字桥彭新村村部 尤溪县莹海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子明 2016年11月2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春松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沈春松 联系电话:15159666669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蕉芗北路26号店面 漳州市春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沈春松 副组长:沈美蓉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松凯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元根 联系电话:13906062200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蕉芗北路26号 漳州市松凯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元根 副组长:韩春龙 2016年11月30日 清算公告 龙岩市永定区垚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337586051K,于2016年11月29日的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谢志坚、林慧颖组成。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谢志坚 联系人:谢志坚 联系电话:18859092110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龙凤花园华府1、2、4号楼23号 龙岩市永定区垚顺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尚品宫纸上烧烤店不慎遗失福建省政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9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25600111684),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尚品宫纸上烧烤店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叁零叁咖啡厅不慎遗失大田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7月7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本,税务登记证号:闽地税字350425199304250018号,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叁零叁咖啡厅 经营者:林联和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友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平县分公司不慎遗失武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9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1本,注册号:35082410003461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建友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平县分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邵武远承灯芯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10000435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邵武远承灯芯绒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毛毛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4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02100055123),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毛毛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洋半天高山云雾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NA000077X),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洋半天高山云雾茶种植 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若谷鞋服商行不慎遗失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于2015年06月08日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壹份(核准号:J3940004758701,账号:9040210030010000011645),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若谷鞋服商行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黄忠雄日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07月2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09385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黄忠雄日杂店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闽榕结字W0400632号结婚证两本,不慎遗失,持证人:陈莺金、陈义文(CHEN YI WEN),特此声明!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10*139三联),发票代码:135091370041发票号码:00866641-00866665,声明作废。 福安市意合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本公司不慎遗失,执业药师注册证:姓名:陈亮,注册证编号:352213012352,资格证书号:0157324,执业单位:福建堂春药业有限公司,该执业药师注册证,声明作废。 福建堂春药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更正声明 本报2016年8月13日刊登的上杭县和兴米椒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公告中的“根椐《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流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杭县和兴米椒农民专业合作社2016年08月10日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应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杭县和兴米椒农民专业合作社2016年08月10日的成员大会决定解散”。特此更正声明! 上杭县和兴米椒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6年11月30日 遗失声明 本人李菁,2016年11月27日晚19点50分左右,遗失了身份证,身份证号码:352201198510100040,签发时间:2013年9月18日,特此声明。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