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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

2016-12-02 10:42: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林法制有点无可奈何地看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男人面目憔悴,两眼无神。林法制感到口干舌燥,在过去的一个多小时里,他已经翻来覆去地把有关的法律条文、立法精神掰碎了、揉烂了,像老太太喂孙子一样,讲给这个男人听。但是男人根本不为所动。

“真就没法了?!”过了半晌,这个说来反映问题的男人才又憋出了这句,话音里带着哭腔。这句话在刚才的一个多小时里已经重复了很多次。

林法制无奈地点点头。

“法律规定人犯了罪可以不用关?那我明天去杀个人是不是也不用枪毙?”

男人突然又激动起来,吼叫着。

“话不是这样说……”林法制感到语言很无力,道理他已经讲了很多遍,实在不想再重复了,但还是说了下去。他小心地斟酌着用语,避免刺激到他:“我们其实已经对他作了处罚……”

“不关进去也叫处罚?”尽管小心翼翼,林法制的话还是刺激到他了,话还没说完,就被男人截断了。又回到了刚才的问题。林法制不再说下去。他想请男人离开,这个问题明显一时半会儿说不清——也不是说不清,是他没办法说服这个执拗的男人。

说实话,林法制很同情面前的这个男人。在他面前,林法制第一次感觉法律对被害人的保护似乎欠缺了点。

案情其实很简单,问题在于法律规定。男人是一个理发店老板,店面很小,其实就是个夫妻店,赚得不多,但还过得去,除了因为照顾女儿妮妮有时会显得人手不够用。一直说要招个小工,但一直没招,后来终于招到一个,男人觉得可以,老婆对他头上那撮小黄毛有点看不顺眼,但很快也就看开了。小黄毛一开始表现还可以,虽然玩心大了点,但还听话,有时还帮着照顾妮妮。时间长了,就对他放心了,当成自己家人看,谁知这竟然是只披着人皮的狼。

说到这里,男人总是要痛心疾首责骂自己一通。发现女儿被小黄毛猥亵已经是一段日子之后的事了。一次给妮妮洗澡,发现她衣服上有污渍,闻着有股鱼腥味。一开始没往那方面想,还是做妈妈的心细,问女儿,女儿一开始不肯说,妈妈便威胁说不说就把她关到门外,才说出来了。他听后勃然大怒,马上报警。警察把小黄毛从他的住处带走时,他还在玩电脑游戏。

一开始报的是强奸,但是很快就查明只是猥亵。猥亵就猥亵吧,至少有个处罚。但是很快得知,拘留十日但并不执行。并不执行是什么意思?男人茫然不解。问负责办案的民警,民警告诉他,就是不拘留。

“为什么不拘留?”他不解,气急败坏地质问那个警察。警察告诉他,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喏,”他拿出《治安管理处罚法》,指着第二十一条给他看,“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他刚好不满十八周岁……”

这条法律林法制也翻给他看过,他不看,他只是不理解。林法制可以理解他的不理解,换作自己,自己会怎么想?可是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

这话他给男人已经说过几十次了,男人始终无法接受。他说你说法律那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那我女儿不是未成年人?谁来保护她?他说得对,林法制承认,但是他没有办法。

“你不知道,那小子有多猖狂。”男人又说,“你们把他放了,他就带了几个人过来威胁我,说我别想再开这个店,还说要找人打断我的腿……”

“这是他说的?”林法制问。

“怎么不是?一次我很生气,还用手机录了下来。”男人说着掏出手机,找出那段视频,播放了起来。视频拍得有点乱,但是很清晰。

林法制像看到了救星,说:“你不用难过了,回去吧,我保证两天就把他关进拘留所。”男人吃了一惊,问:“为什么?”林法制指指他手中的手机:“就凭这个。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依法最重可处十日拘留。”

“你不是说他不满十八周岁?”

“可是现在他已经不是初次违法了……”

林法制看到男人的眼睛突然亮了……

(张遂涛  作者单位: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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