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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6年12月6日公告

2016-12-06 10:31: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6年12月03日21时许,我支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祥芝镇东大垵海边一工厂旁查获一个涉嫌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地下油罐,查扣涉案柴油4.31吨。因上述查扣的涉案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2月6日

认领公告

2016年09月25日15时30分许,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石狮市宝盖镇石祥大道红绿灯处查获一辆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车牌号:闽G39281)。经测量,该车实际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12.93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6年12月6日

认领公告

2016年9月28日23:40,我大队东埔边防所在石狮市灵秀镇华山工业区阔森冷冻食品店冻库内查获一批冻品,查扣冻品8076件,因上述查扣的冻品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6年11月11日

陈煜、李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陈煜、李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陈煜、李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陈煜、李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张真生:本院受理原告陈万生与被告张真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举证期间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天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张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原祥坤与被告张月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8万元及其息金。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曾惠阳、练玉兰:本院受理原告陈涛与被告曾惠阳、练玉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变更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张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原祥坤与被告张月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2民初37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查封(限制处分权)张月英所有的位于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北路5号太一新天地13#楼8层806单元房屋。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林媚:本院受理原告孙一琳与被告林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2民初3490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林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孙一琳借款354200元及其息金(月利率按0.5%计算,时间从2016年10月18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孙一琳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3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福建省火天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张宝耿:本院受理原告彭岐胜、陆平与被告福建省火天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宝耿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黄炎官、甘翠香、福建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行与被告黄炎官、甘翠香、福建隽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2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曹和平:本院受理原告林宝英、赖红妹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请求判决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有效;二、请求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手续;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林升孟、王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林光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林升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林光锦借款本金180000元及自2015年10月15日起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审理过程中原告林光锦撤回对被告王海燕的起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25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林光锦撤回对被告王海燕的起诉)。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16)闽0121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江松花:本院受理原告林苡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闽0121民初275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江松花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林苡借款计人民币74500元及利息)。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余宏、陈许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与被告宁德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福建绿叶茶叶股份有限公司、余其招、包花妹、余宏、陈许超、陈振联、许淑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鼎民初字第2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董直杨: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中汇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董直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福建中汇置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2、被告支付房屋价差及利息;3、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何沁雅: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中汇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沁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福建中汇置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2、被告支付房屋价差及利息;3、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撤销合同备案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林石弟、吴雪霞、杨仁磊: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石弟、吴雪霞、杨仁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白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林石弟、吴雪霞、杨仁磊、周月容: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林石弟、吴雪霞、杨仁磊、周月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3时在本院白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魏季峰:本院受理原告陈启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魏季峰归还原告陈启秋借款本金420000元及按月利率1.8%支付自2015年1月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3民初121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黄艺:本院受理原告黄胜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被告黄艺立即归还原告黄胜华借款本金20000元及按月利率2%支付自2015年3月3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3民初102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被告陈智强、第三人莆田市华龙服饰包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国森):本院受理原告陈占东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智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陈占东126653.31元并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加收50%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张凌杰:本院受理原告晏慧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赖志刚、熊东文:本院受理原告黄新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421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蔡吓妹:本院受理原告郑明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何建东、吴惠敏:本院受理原告卢德元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林淑庆:本院受理原告方金世诉你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你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房屋占有使用费5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李亚妹、朱侠:本院受理林金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林金坤请求法院判令你们归还借款人民币145000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7年2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江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陈言扬:本院受理原告李凌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黄平云:本院受理原告陈金花诉被告黄平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80万元及利息。因你具体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郑敏瑜、林大梁:本院受理原告陈燕芳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陈燕芳要求被告郑敏瑜、林大梁共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李冠华: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因你具体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穆艳卉: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方:1、偿还借款本金599923.69元及利息;2、对你方提供抵押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38号天元花园19#楼302单元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3、案件受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你方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陈银燕: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方:1、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2、对你方提供抵押的位于长乐市金峰镇福盛花园3#楼601单元及3#楼1号车库的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3、案件受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你方承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郑家祥: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郑家祥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李鹏义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借款本金100000元,以年利率6%自2014年12月28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蔡财官、蔡瑞清:本院受理原告李鹏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蔡财官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李鹏义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按借款本金50000元,以年利率6%自2015年5月25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鹏义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陈丽珍,女,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1004322X,原住长乐市江田镇江田村下杭路49号,现去向不明、谢剑荷,男,1981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111072936,原住长乐市江田镇港西村上墩31号,现去向不明:本院受理潘宝水诉陈丽珍、谢剑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古槐法庭开庭审理。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半岛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11月03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52110005086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泉州市半岛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半岛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福建省惠安县地方税务局于2011年11月15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为:350521585313458,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泉州市半岛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半岛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惠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11月08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壹份,其代码为:585313458,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

泉州市半岛湾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黄潮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与被告黄潮喜金融借款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3月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3月16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宣判,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程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与被告程伟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2654号。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原告诉请:依法解除原、被告双方订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人民币信用卡(个人卡)金卡及普卡领用合约》,被告将所申领的信用卡交还原告;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息98503.39元、费用7386.61元;被告承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25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2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张积军:

本院受理原告陈亚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张积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亚平借款本金106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从2016年8月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曾焕专:

本院受理原告卓幼玉与被告曾焕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曾焕专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卓幼玉租金115,500元。二、曾焕专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卓幼玉代缴的水电费2,129.93元。三、曾焕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卓幼玉公告费700元。四、驳回卓幼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243元,由卓幼玉负担1712元,由曾焕专负担2531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吴德洪、建阳中山医院:

本院受理原告潭健诉被告你们广告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015号。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电视广告费13000元。2、判令二被告支付违约金100000元。3、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郭其福、候妹仔:

本院受理原告李美秀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104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郭其福、候妹仔立即共同偿还向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4万元,并按月利率10400计付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暂算至2016年10月17日止利息为人民币124800元;2、判令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王惠燕、陈志全:

本院受理原告张作松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17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王惠燕、陈志全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张作松货款33274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汤长兴、叶丽:

本院受理原告黄火妹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汤长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火妹借款本金375000元及其利息(从2012年3月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火妹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卓生富、卓奇伟、陈兰金:

本院受理原告陈华亮诉被告卓生富、卓奇伟、陈兰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卓生富、卓奇伟、陈兰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华亮借款本金250000元及其利息(从2014年4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福鼎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福安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宁德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缪赛玉、许康、王全石、缪兰玉、肖水生: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英文: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2016]榕仲受字第364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11月17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62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九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福建武夷中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盛创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75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星溪乡山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福建省政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9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25NA000003X),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星溪乡山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专业合作社

2016年12月6日

浙江永康奥映传媒有限公司、奥映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申请人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与你们合作协议纠纷仲裁案([2016]年榕仲受字第76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调查取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2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林春玉:

本院受理原告黄开雄与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2924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林春玉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黄开雄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2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5月12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和公告费720元,由林春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开雄撤回对被告苏明上的起诉。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福建鑫威扬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郭双春、田志鑫与你因劳动报酬、赔偿金争议一案(榕劳仲案〔2016〕602-60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

曹平、张世明、黄秋彬:

本院受理原告魏山木诉你们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陈青云、谢鹭飞:

本院受理原告林金美诉你们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黄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陈进贤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4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谢文怀: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你偿还借款本金551671.35元及相应利息、复利;你承担本案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补充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郑剑勇: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金龙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本院作出的(2016)闽0305民初4888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受理其申请。裁定:一、查封被告郑剑勇所有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湖路1818号溪园小区10号楼1梯1401室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L201419735,查封价值以人民币六十六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二年。二、查封担保人林剑伟所有的闽BK9809奥迪牌小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488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郑剑勇、朱秋娇: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你们返还欠原告借款50万元整,并按月利率2%支付借款利息,自2015年7月1日起计实际还款之日止(截止起诉之日,拖欠利息数额为16万元整)。3、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均由你们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杨志海:

本院受理原告蒋清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偿还给原告借款60.8万元并自2016年5月4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77013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福建幸福时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卓越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福建幸福时光大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430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王国庆、张霖超、三明市多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源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三明裕成贸易有限公司、三明市顺裕贸易有限公司、林理伟、魏莉清、林丽萍、张世明、陈美珠、陈丽梅、陈易明、王冬香: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梅列区新力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6年12月1日刊登明溪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刘玲诉谢伟林、谢六妹追偿权纠纷一案公告中,其内容“……(2016)闽0421执保38号民事裁定书”更正为“……(2016)闽0421执保38号民事裁定书、(2016)闽0421民初843号民事裁定书。”

2016年12月6日

林元滔、陈钰治:

本院受理原告方志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以你们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但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由,要求判令你们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因你们去向不明,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吴冰静、姚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施金平、朱华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冰静、姚志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施金平借款人民币5万元及该款自2015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2016)闽0302民初27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吴冰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朱华英借款人民币5万元及该款自2014年5月1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875%计算的利息(已支付的利息2000元予以扣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莆田市川龙鞋业有限公司、林文太: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荔城区鞋服城明艺皮革商行诉你们、林益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闽0302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肖丽霞、彭一彬:

本院受理郑建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2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肖丽霞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建平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及该款自2016年6月1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郑建平对被告彭一彬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郑珊:

本院受理原告张斌与被告李珍爱、郑珊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城民初字第29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斌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郑绍永:

本院受理原告林部龙诉你及严冬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2月21日8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莆田绿森庄园酒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龙诉你及林章锋、郑丽娟、林美珠、莆田市德盛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2月2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华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6 年12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陈志铭

清算组成员:王琳琳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西路68号(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内)0

联系电话 :18950889751 联系人:陈志铭

龙岩市华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新罗区兴永隆贸易有限公司清算公告2016年11月18日的股东决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收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见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曾抒宏

联系人:张春进 电话:13806999921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碧水山庄91幢

龙岩市新罗区兴永隆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莆商之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16年12月1日的全体合伙人决议解散,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清算人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方炳星 联系电话:13808563700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8号莆田万达广场写字楼C座25层2503室

莆田市莆商之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全体清算人

负责人:方炳星

全体清算人:方炳星、许爱玉、黄志兴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山县陈华水产加工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负责人:陈华川

清算组成员:陈华川、朱登东

东山县陈华水产加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邵武市欣源石化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李涛

清算组成员:李涛、林米、吴秀英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13799137333

福建省邵武市欣源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专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宁县金凤生态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号: 350429NA000074X)于 2016年12月3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农专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高加华 电话:15716018657

联系地址:泰宁县新桥乡动检站旁

泰宁县金凤生态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肖香兰 副组长:邓有兴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三明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汪鸿

联系电话:15905068092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村村尾楼39号501室

三明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大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三明市大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蔡熙斌

联系电话:15695983978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荆东村村尾楼4号

三明市大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县高桥富鑫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27066591528H)经2016年12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3859430528 联系人;官加毅

地址;沙县高桥镇官庄村桂口48号

沙县高桥富鑫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盛宸宝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1日的股东决定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飞桑 联系电话:18159051616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民心街838弄3号楼

莆田市盛宸宝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飞桑 副组长:陈碧红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龙岩辉腾品牌策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337594406X,于2016年12月5日的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俞联亮、苏宇辉组成。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俞联亮

联系人:俞联亮 联系电话:13600992777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东大道店上路38号

龙岩辉腾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2月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轩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16年12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傅碧玉

清算组成员:张柳华

联系人:傅碧玉 联系电话:15905933788

泉州市轩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市山水园林艺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6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0010000829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南平市山水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流香涧岩茶厂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0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260005162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流香涧岩茶厂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樟塘镇供销合作社下湖购销站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10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各本一本(注册号:350626100005993),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樟塘镇供销合作社下湖购销站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常龙农机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6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02100023106),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常龙农机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邵武远承灯芯绒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副本编号:2-2;注册号:350781100004359),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邵武远承灯芯绒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指岩茶行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82600197102),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指岩茶行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安淇礼品商行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3月14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壹份,(闽国税登字:35040219880310204502号),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安淇礼品商行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泰宁县京福加油站不慎遗失泰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机构代码:75136409-1,现声明该IC卡作废。

泰宁县京福加油站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张丽滨,身份证号:350427198610288047,不慎遗失“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证号:3504270012001088),声明作废!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鲤南二十八天美容馆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5月1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32260068669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挂失人:余盈盈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德化县素皿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德化县国家税务局2015年9月8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壹本,纳税号350526M0001DP35,现声明作废。

德化县素皿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本人梁艳虹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壹份,闽交运管莆字:350305011805号,现声明该运输证作废。

声明人:梁艳红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本人詹华横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壹份,证号:3503000020016000010,现声明该资格证作废。

声明人:詹华横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新三盛石材厂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6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4600157689,现声明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新三盛石材厂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科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福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壹份,其代码为:084310558,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作废。

福安市科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建友建材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9月2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贰份,注册号为:350304600011415,现声明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建友建材店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