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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6年12月9日公告

2016-12-09 10:59: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林金清、张敬铠:本院受理原告许少贤与被告林金清、张敬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被告林金清、张敬铠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2、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1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按月利息1.5%计算),暂计至2016年11月3日止为人民币58000元。合计458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永泰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骅与永泰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商品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吴钦秋:本院受理原告张若佳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23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王萍:本院受理原告施柳苗,杨美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红英:本院受理原告卓化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杨潮晖:本院受理原告魏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张苏闽:本院受理原告林启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93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桂珠:本院受理原告戴锦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1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应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阙庆荣:本院受理原告黄龙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90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郑传峰、郑小院、周天耀:本院受理原告卓化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77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雷德智:本院受理原告李丽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曾辉:本院受理原告林春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新荣、池华芬:本院受理原告李卫健与被告陈新荣、池华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你方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陈新荣、池华芬共同偿还原告为福鼎市宇环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向福鼎市恒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偿的借款本金和利息120万元及违约金36万元;2、被告陈新荣、池华芬共同赔偿原告支付的律师费380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莆田市兴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黄庆棋、黄培芳:本院受理原告张冰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253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詹飞燕、方建雄、李方:本院受理原告林建贵诉被告詹飞燕、方建雄、李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2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詹飞燕、方建雄、李方、江苏日腾工贸有限公司、江苏天泰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归还林建贵借款50万元及该款自2016年4月1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 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毛丽娟诉被告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及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归还毛丽娟借款125455元及该款自2014年5月1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杨文胜、严建萍、顺昌县隆盛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无法直接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昌县支行要求杨文胜、严建萍、顺昌县隆盛木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955973.97元及利息等)、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干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毛月兴、福建融汇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睿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建宁县山风竹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天一百商贸有限公司、三明市华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建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叶建华、江晓龙、三明市万兴经贸有限公司、薛迪志: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明溪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6)闽04民辖终11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冯桂花、福建融汇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三明腾飞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明市远吉物流有限公司、邓长鸿、陈美华: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明溪县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桂花、福建融汇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三明腾飞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明市远吉物流有限公司、邓长鸿、陈美华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郑金富、郑亚毜:本院受理原告陈瑞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313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缺席判决:一、被告郑金富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陈瑞珍借款50万元,并自2014年8月1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付利息;二、驳回原告陈瑞珍对被告郑亚毜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郑进福:本院受理原告黄陵俊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19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郑进福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黄陵俊租金25.0834万元并自2014年12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彬、蔡雅君: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莆田分中心与被告陈彬、蔡雅君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陈彬、蔡雅君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249474.66元及相应的利息、滞纳金、分期手续费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建仁、周晓情: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李江、陈志敏:

本院受理原告刘国辉诉你、朱祖荣、许志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吴建立、沈建国:

本院受理原告宋智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林建福、吴芳华:

本院受理原告童银奎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150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二被告返还借款本金贰拾万元。同时责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郑建阳:

本院受理原告黄炎清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046号。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自2016年2月1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时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截止2016年10月1日,该利息为2025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林晖、吴映红:

本院受理原告施孝春诉被告林晖、吴映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2935号。诉请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400000元及利息826000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2016年9月21日),并继续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毛建闽:

本院受理原告叶孝忠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4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毛建闽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叶孝忠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其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朱文洪、朱秀治、朱国镇、许清明:

本院对原告刘春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3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朱文洪、朱秀治、戴珊钦:

本院对原告吴国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3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胡海雄:

本院受理原告陈光华与被告肖国柱、胡海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33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肖国柱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给陈光华借款3万元,并承担自2015年2月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二、胡海雄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计500元,由肖国柱、胡海雄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龚国洪、陈锦英:

本院受理原告周少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少华起诉你们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及自2014年9月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杰:

本院受理原告郑斌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张丽娇:

本院受理原告吴宝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枫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温善亮:

本院受理原告丘永营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9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景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李宗献:

本院受理原告林碧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9民初446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景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12月07日霞浦县飞宇网吧投资者决议解散企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秀惠

联系电话:13115930355

联系地址:霞浦县盐田乡北斗村老人活动中心

霞浦县飞宇网吧清算组

组长:郑秀惠

2016年12月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亿业电机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丽

联系电话:15359700518

联系地址:福安市城北街道六岔路金蟹垅116号

福建亿业电机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春锦 副组长:郑丽

2016年12月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鼎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6年12月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卓忠武

清算组成员:卓忠武、章建平、魏玉龙

联系人:卓忠武

联系电话:13860092566

南平市鼎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6年12月9日

清算公告

泉州市瑞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350500100051132,于2016年12月5日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倪琳 、许自广组成,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许自广

联系电话:13916342419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岳阳西里146号

泉州市瑞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清算组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东埔农工商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局分局于2001年09月2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0106020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东埔农工商发展

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力魁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8月0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壹份(注册号:350304100070865),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力魁商贸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超人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2015年2月5日颁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034001889901,编号391001586252,法人:叶晓彤,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富阳支行,帐号:35001686251052504763)。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超人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芳芳服装店不慎遗失由福安市白云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03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981600120140,现声明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福安市芳芳服装店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日杂公司废旧金属第十收购站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局2014年12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为:350124100012169,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闽清县日杂公司废旧金属第十收购站

2016年12月9日

丢失代码证声明

福州华融诚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码为084312043,由于不慎,丢失2013年11月29日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贰本,其登记号为正本350100-292023,(IC卡)一张,卡号为3500008347,现声明证书作废。

福州华融诚贸易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张桂花蔬菜摊不慎遗失福建省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4月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执照注册号: 350722600078616,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张桂花蔬菜摊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霞浦县盛大商贸有限公司好旺佳分公司不慎遗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921100016762),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霞浦县盛大商贸有限公司好旺佳分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郑清宝:

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南与被告郑清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定于第一次开庭日后的第10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不变(如无需第二次开庭审理的,将于第一次庭审结束时当庭告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中原一建(福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惠美与被告中原一建(福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定于第一次开庭日后的第10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不变(如无需第二次开庭审理的,将于第一次庭审结束时当庭告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余江景: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达发堡家俬有限公司与被告余江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定于第一次开庭日后的第10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不变(如无需第二次开庭审理的,将于第一次庭审结束时当庭告知);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延世、叶振治、白舒畅:

本院受理原告汤淑华与被告陈延世、叶振治、白舒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天医堂(厦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医堂(厦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李石忠、刘艳彬:

本院受理原告温学亮与被告李石忠、刘艳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1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魏忠丰(男,1978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朱150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809104333)、黄子浪(女,1980年8月4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朱150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1198008044221):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魏忠丰、黄子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5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盛光(男,198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59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09104339):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陈盛光、魏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1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魏忠丰(男,1978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朱150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7809104333)、黄子浪(女,1980年8月4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朱150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1198008044221):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魏忠丰、黄子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5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盛光(男,198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59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09104339):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陈盛光、魏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1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盛光(男,198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59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09104339):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陈盛光、魏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盛光(男,198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59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09104339):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陈盛光、魏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10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盛光(男,198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59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09104339):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陈盛光、魏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陈盛光(男,1984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石马59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409104339):

本院受理原告林际斯与被告陈盛光、魏锦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魏忠彦(男,1960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朱7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002221832):

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珠与被告魏忠彦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李乡辉(男,1968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鹤上镇李村沙京街66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811051853):

本院受理原告林兰金与被告李乡辉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2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李恭惠、张景安、王友林:

本院受理原告杨忠明诉被告李恭惠、张景安、王友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25民初982号案件的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亨九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12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梦灵 联系电话:1865072196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七层写字楼708F

福建省亨九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清算组

组长:郑梦灵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霞浦县盛大商贸有限公司水潮分公司不慎遗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921100016947),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霞浦县盛大商贸有限公司水潮分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梅列区美仙子床上用品店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402600089497,现声明作废。

梅列区美仙子床上用品店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山里客特产商行不慎遗失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本,税务登记证号:350425199311103542号,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山里客特产商行

经营者:陈晶晶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叶平饭店不慎遗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2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425600054332,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叶平饭店

经营者:林叶平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瑞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泉州市瑞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章规格:直径4.0CM;公章编码:3505010004011),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瑞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

顺环催字〔2016〕3号

顺昌县环境保护局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仁寿长圳林场何德勇机制炭厂:

负责人:何德勇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35212119730317291X

地址:顺昌县仁寿镇长圳林场

你单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体工程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正式投入生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于2015年11月6日以留置送达方式送达顺昌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我局已于2015年11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顺环罚字〔2015〕14号),对你作出1.罚款壹万元整;2.2016年1月22日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并于2015年11月20日以留置送达方式送达。

你单位收到上述决定书后,未履行行政处罚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

1.罚款壹万元整;

2.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共壹万元。

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顺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人:黄明志 电话: 6078862

地址:顺昌县城中路54号 邮政编码: 353200

顺昌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9日

遗失声明

赵郁超不慎遗失警官证一本,证号:闽边字第5944号,现特此声明作废。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