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合同制速录员5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有法律从业经历的优先;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合同制打字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的应用,主要从事打字、文件排版、表格编辑等工作; 5.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35周岁 (1981年12月至1986年12月出生); 6.服务期至少一年以上。 (三)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管理或会计学相关专业; 4.具有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和财务管理软件; 6.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四)招聘合同制话务员6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法院速录员从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4.要求有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 6.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二、工作地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请有意者自行下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附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应由所在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邮寄或迳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邮编:35000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3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电脑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并进行政审。 4.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报到。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内,聘用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无犯罪证明的或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将终止劳动合同,不予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对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第二年续签的,适当递增工资。 本公告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 87087370,87087490。
附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2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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