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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侥幸心理要不得

2017-01-05 11:4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出租车被一辆拉石头的大卡车压成纸片,出租车司机当场死亡。看过事发现场视频,真是令人触目惊心!前后共四辆车通过当时的十字路口,只有出租车司机遵守规则,结果却遭遇不幸。无独有偶,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案例,遵守交规的摩托车司机惨遭意欲闯红灯大货车的甩尾碾压而亡。

当前,在我们国家对交通安全管理越来越规范的形势下,仍然有这么一些人,为了几秒钟的时间,毁了自己一辈子,甚至是别人一家人的生活。不是我们的法律不健全,也不是我们的普法不到位,而是许多交通参与者脑中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认识到自己在交通安全中应尽的“高度注意”的义务。反而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行人认为机动车会减速,机动车认为行人会避让,大车认为小车会躲闪,小车认为大车会慢行。就是这种恶性的侥幸心理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说白了,这种侥幸心理的背后是法治意识的严重缺失,总是认为别人会遵守,但他们都没意识到,如果人人都认为别人会遵守,那最终谁来遵守法律。这充分说明这些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我行我素。其实,即使今天侥幸让你窜过去,你能保证明天、后天你还有这种运气?不要事到临头才来懊悔,世上绝对没有后悔药。需要明白的是,你的守法也是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安全。你我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法治社会需要你我共同建设。只有大家都树立安全意识,才能真正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外,普法部门仍要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让普法教育深入人心,让每一个公民在法律的正确引领下,快乐地工作、生活。

(黄从余 作者单位: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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