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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检察院公诉五件污染环境案件获宣判

2017-01-09 10:22: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9日讯   近日,龙海市法院对由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污染环境罪案件5件6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

为认真贯彻漳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龙海市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共起诉污染环境案件8件10人。从而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司法水平,全力保障美丽龙海建设。

该院对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实行“零容忍”,主动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以及执法衔接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杨伟清 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