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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1月20日公告

2017-01-20 11:43: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6年12月29日02时30分许,泉州边防支队司令部情侦科根据线索,组织南安大队海联边防所官兵在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324国道中国邮政旁的一停车场内(非边防辖区),查获一部(车牌为:赣G22057-赣G6501挂)油罐车,查获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约30吨,现场驾驶员已逃逸。后经过磅,称量,该油罐车内装有涉嫌无合法手续柴油30.12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月2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月7日13时30分许,深埕边防派出所官兵在石狮市锦尚镇西港村科技路附近查获一辆油罐车(悬挂车牌号:闽D35709)车内载有涉嫌无合法手续柴油,经过磅、称量,共计查获无合法手续柴油5.28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深埕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深埕边防派出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1、精神病死者,男,于2016年1月23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2、,精神病死者(救治837),女,于2016年1月25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3、精神病死者(救治691),男,于2016年5月26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4、精神病死者(救治753),女,于2016年5月31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5、精神病死者(救治810),女,于2016年6月8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6、精神病死者(救治892),男,于2016年7月17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7、精神病死者,于2016年8月16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8、精神病死者(救治875),男,于2016年10月1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9、精神病死者(救治700),男,于2016年11月23日在第三医院接运。

上述9个精神病死者信息不详。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1月4日在西城苏溪公园公厕边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1月6日在西城体育中心米兰春天旁公厕外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女婴,于2014年1月7日在人民医院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2月12日在中城韭菜园惠民桥下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7月6日在新火车站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7月22日在雁石镇苏邦医院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9月21日在西城罗桥铁路桥下一拆迁房内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无名尸骨,接高速交警通知,于2014年10月26日在适中新祠高速路边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女尸,于2014年11月13日在龙门赤水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公告

男尸,于2014年11月19日在北城交易城篮球场边接运。遗体已经法医检验。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请家属前来办理火化事宜,逾期不来,当作无主遗体给予先行火化,骨灰保留。

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

2017年1月2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月6日3时50分许,马尾边防大队琅岐边防派出所在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环岛路村路巡逻时,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湘J27203,该车罐内装有成品油若干。后经过磅、称重,该车实际的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0、49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月20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月15日6时许,我支队东埔边防派出所在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一小路上查获一部蓝色改装油罐车(该车未悬挂车牌),查扣柴油6.21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和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月20日

李阿礼:

本院受理原告郑成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21民初1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阿礼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郑成周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从起诉日即2016年6月6日起至借款实际偿还之日止按银行贷款利率计付)。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三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张碧燕:

本院受理原告吴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闽0121民初34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吴超离婚诉讼请求。)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蒋生龙、陈绵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吴奕杰:

本院受理原告张健与被告吴奕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吴奕杰偿还原告代偿款7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郑喜见、薛扬琴:

本院受理的原告洪宝丹与被告郑喜见、薛扬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23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生态环境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余德海、康水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许益孝、张小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张全胜、曹松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陈清寿、王月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王述杰、胡婵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江绍恩: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龙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江绍恩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办理被告名下位于福鼎市山前街道“碧水兰庭”3栋1梯902号商品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吴良荣、陈晓珍:

本院受理原告王水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林美琴、林再祚:

本院受理原告王美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6)闽0922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欧派厨柜商店不慎遗失由福建省南安市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南安市地方税务局于2007年12月13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为:350583197409144975,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欧派厨柜商店

2017年1月20日

翁赛美、滕国层:

本院受理原告林仁超与被告翁赛美、滕国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4万元及其息金。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陈湧贞:

本院受理原告邱丽娇与被告陈湧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4.8万元及其息金。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吴鹏伟、唐先英、王英杰:

本院受理原告钮李明与被告吴鹏伟、唐先英、王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205民初6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吴鹏伟、唐先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钮李明借款本金660万元及利息(其中:1、2012年9月12日的借款200万元,按每月1.5%的标准,从2012年9月12日起计至2016年6月22日止;2、2012年11月12日的借款200万元,按每月2%的标准,从2012年11月12日起计至2016年6月22日止;2014年10月8日的借款240万元,按每月1.5%的标准,从2014年10月8日起计至2016年6月22日止)。二、吴鹏伟、唐先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钮李明律师费39000元。三、驳回钮李明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陈国锋: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宝宏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国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林受明、魏爱玲:

本院受理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诉林受明、魏爱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02民初8158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林受勇、福建腾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梅云:

本院受理郭文诉林受勇、福建腾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梅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02民初6536号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何建东、吴惠敏:

本院受理原告李梅诉被告何建东、吴惠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9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何建东、吴惠敏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李梅借款40万元及该款自2014年12月2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何建东、吴惠敏:

本院受理原告陈峰诉被告何建东、吴惠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9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何建东、吴惠敏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陈峰借款35万元及该款自2015年1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詹飞燕、方建雄、李秀萌:

本院受理原告吴美凤诉被告詹飞燕、方建雄、李秀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3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詹飞燕、方建雄、李秀萌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吴美凤借款18.4万元及该款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李秀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詹飞燕、方建雄追偿)。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李秀萌:

本院受理原告陈丽珍诉被告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李秀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陈丽珍借款20万元及该款自2016年4月2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李秀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詹飞燕、方建雄、莆田市博泰塑料有限公司及莆田市天源工贸有限公司追偿)。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方金峰、程淑萍:

本院受理原告黄散英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还款并付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李怀容:

本院受理原告林月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陈登农(男,汉族,1962年4月13日出生,原住长乐市文武砂镇八站文新街北38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204132715):

本院受理原告陈友淡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陈孝座(男,汉族,1969年6月1日出生,原住长乐市文武砂镇东岱村洋乾路27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906012734):

本院受理原告林水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0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蒋美容(女,汉族,1957年1月25日出生,原住长乐市鹤上镇莲花村上厝117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5701251841)、王素娟(女,汉族,1942年10月15日出生,原住长乐市文武砂镇下吴村马路南24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4210154129):

本院受理原告李美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高益丹(男,汉族,1985年9月25日出生,原住福建省古田县城西街道沽洋里村过溪10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8509250512):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6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潘火余(男,1960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县松阳县古市镇上方村53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32528197202040419)、李金玉(女,1967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县松阳县古市镇上方村53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32528196711110820):

本院受理原告陈传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29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刘明忠(男,1977年6月9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仙游县钟山镇朗桥村内洋12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322197706096232)、范后元(男,1979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后洋里17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3197906155650):

本院受理原告陈传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29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林钟(男,1978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闽清县省璜镇山边村山边街26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4197810244532):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29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伊梅生、张杏水、刘真元:

本院受理原告陈怡诉你们、蔡灿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421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与蔡灿华应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8569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黄国辉、郑丽瑞:

本院受理原告郑松辉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6)闽0603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唐江龙、林艺芬:

本院受理原告蔡建成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6)闽0603民初1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吴瑞冬:

本院受理原告成淑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6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0日

福州固鑫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本局受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已受理梁万明诉你单位工伤认定申请一案。已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榕梅人社伤险(决)字[2016]4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请到本局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本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0日

解散清算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莆田天华胜茂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成立清算组,现因业务需要,本公司2017年1月17日股东会决议:停止清算,解散清算组,继续经营。特此公告。

莆田天华胜茂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更正公告

龙岩中晟国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本报2016年11月29日第3—6版中缝刊登的清算公告有误,现修正为2016年10月24日股东决定解散。联系人:刘燕华 电话:13225079889

特此公告!

龙岩中晟国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新明珠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许韶山

联系电话:18965562222

联系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城270号

福建省新明珠贸易有限公司

组长:许韶山

2017年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易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9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何琼英 联系电话:05942208133

联系地址: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经济城539号

福建易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组长:何琼英

2017年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维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国平

联系电话:13599609939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华莲路53号青年创业大厦1105-1106

龙岩市维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国平 成员:陈斐

2017年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信付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卢两平

联系电话:13599599920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以东漳州碧湖万达广场A3地块B区5幢3209号

漳州市信付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卢两平 副组长:李荣德

2017年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浦城县富浦高速公路碎石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8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余志强

联系电话:13305992029

浦城县富浦高速公路碎石

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福建省武夷山市卧龙保健用品厂(普通合伙)2017年1月15日的合伙人会议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杨锡汉

清算组成员:徐庆英 方少纳

联系人:杨锡汉

电话:15307132643

福建省武夷山市卧龙保健用品厂(普通合伙)清算组

2017年1月20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1月10日全体合伙人决定,将乐县将溪枫坊电站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20.2万元人民币减少为462.4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伙企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范水旺

联系电话:13860582335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将溪村枫坊

将乐县将溪枫坊电站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富浦高速公路碎石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5月10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22100006464,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富浦高速公路碎石

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茗冉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2月1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2100067937,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茗冉茶业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度尾剑瑟古典家具厂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06月0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2260018034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仙游县度尾剑瑟古典家具厂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顺利达车行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0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18478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顺利达车行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恒伟祥商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营业部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602100093841 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福建恒伟祥商品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营业部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薛闻丞不慎遗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证号35911015,声明作废。

2017年1月20日

更正声明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福建法治报于2016年12月13日公告的案件号6985号案件的原告“王爱云”应更正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特此更正!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新巴厘岛音乐会所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9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190002,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新巴厘岛音乐会所

2017年1月20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新巴厘岛音乐会所不慎遗失邵武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5月21日核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一本,编号:35078160007,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新巴厘岛音乐会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