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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清理是不够的

2017-02-07 09:42: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近日到老同学的办公室,发现不是原先一人办公了,新增了一套办公桌椅,人也增加了一个。一问,才晓得是该单位为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清理规范办公用房工作指示精神,进行办公场所腾房整合。联想到近年来中央加大的反腐力度,应该说,此举也颇受老百姓欢迎!

然而,也听说个别单位为了完成任务,更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出现了“四子”现象:拼桌子,即在原本1人使用的办公室里,添上些办公桌;钉牌子,在原办公室门口加钉牌子;设格子,在原办公室一角设置一个简易小间;加板子,在办公室中间位置加装一个隔断,将原办公室一分为二。经过这些改进,似乎办公机构多了,办公人员增加了,其实,用办公桌的人哪去了?并没有实际人员办公,只是以此来规避上级有关清理规范办公用房的规定。

窃以为,要实质性地改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现状并杜绝上述弊端,仅靠清理是不够的,还务必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相关单位要把中央清理规范办公用房的目的意义、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危害等等向全体党员干部讲清楚,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消除大家疑虑,进而使之成为人人带头遵守的自觉行动。

二是要与廉政有机结合。要把清理规范办公用房与反“四风”活动有机结合,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有机结合,真正使反腐败工作形成常态,从而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抵制各种享乐诱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避免出现享乐“死灰复燃”现象。

三是持之以恒督查。职能部门要把规范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年度考评等各种时机,对规范后的办公用房进行“回头看”, 杀“回马枪”,发现反弹现象立即纠正。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以儆效尤。

惟其如此,清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上级的指示精神才能体现出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

(陈立烽 作者单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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